1、县XX县区地籍权属调查工作方案 一、调查范围 地籍权属调查的范围。XX县区XX县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土地,面积5.01平方公里。 二、权属调查内容 本次地籍调查要确定每宗地的土地权属、界址点位、界址线、面积、用途、利用现状和他项权利等根本情况,满足土地登记和建立土地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三、权属调查时间 从6月12日开始,结合清理土地隐形市场,集中开展权属调查,并于9月底完成权属调查。 四、权属调查领导组 组长:倪明芳 副组长:程卫国 技术组成员:赵永富、汪维合、夏云 权属调查成员: 第一组组长:陈金奎组员:张微 第二组组长:丁勇组员:范瑛 第三组组长:夏云组员:张钦 五、技术培训 对组织的
2、专业调查人员,要集中进行强化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有关地籍管理的政策、法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利用分类、简单的勘丈方法、宗地草图的绘制与调查表格的填写方法,以及调查资料的整理分析等。 培训方法:集中理论学习与外业操作实习相结合。具体做法:用一天时间学习地籍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程,用二天时间进行外业操作实习。 通过培训要使每个成员能明确任务,熟悉规程,掌握操作方法和技术要领。 六、权属调查的方法与步骤 (一)准备工作 复印马鞍山已测绘的街坊图21幅、购置工具(比例尺、三角板、卷尺、工作包、讲义夹等每组一套)、人员培训等。 (二)划分调查区及任务分配 根据需要,将XX县区划分为21个街
3、坊,分片逐宗逐块进行调查勘丈。用马鞍山已测绘的街坊图作为工作底图。根据调查范围,实地在工作图上勾绘宗地图位置、预编地籍号。 第一组完成街坊号:1810、1811、1812、1813、1814、1816、1806、1807 第二组完成街坊号:1801、1802、1803、1804、1805、1815 第三组完成街坊号:1808、1809、1818、1819、1820、1821、1817 (三)公告通知 将此次权属调查的范围、时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的土地权源的各种资料及其它情况进行公告,通知土地有关使用者按时到现场指界。 (四)现场调查核实 核实各宗地的土地使用者、地籍号、实际用途、权属来源情
4、况等。 (五)界址调查 1、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使用者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指界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亲自到现场共同指界。 2、经双方认定的界址,必须由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相互签字盖章。 3、有争议的界址,调查现场不能处理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4、以调查确定的公认界址点,按地籍调查规程要求,设置钢钉或喷漆界标。 (六)记载调查结果 1、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与实地一致,各工程填写齐全,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整洁。 2、填写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七)宗地草图 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关系的实地记录,是处理土地权属的原始资料,必须在实地绘制,一切注记应是实地丈量记录,不得涂改,不得复制,不得事后补记。 七、检查验收 根本成果完成后,撰写报告到XX市国土局,请市局汇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视为完成地籍调查工作,争取于年底完成建库工作。 县XX县区地籍权属调查工作方案 内容总结(1)县XX县区地籍权属调查工作方案 一、调查范围 地籍权属调查的范围(2)有关地籍管理的政策、法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利用分类、简单的勘丈方法、宗地草图的绘制与调查表格的填写方法,以及调查资料的整理分析等(3)3、有争议的界址,调查现场不能处理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4)县XX县区地籍权属调查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