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平安生产基层根底建设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平安生产根底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平安生产基层根底建设年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坚持平安开展,以构建平安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平安生产工作格局,降事故、控指标、保平安,从根本上改变平安生产基层根底工作薄弱现象,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开展创造良好的平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力争2个乡镇到达平安生产标准化要求;到2023年,力争6个乡镇和经济开发区到达平安生产标准化要求;到2023年,力争
2、所有乡镇到达平安生产标准化要求。 三、主要内容 平安生产的基层主要是指乡镇、部门、企业,包括监管基层、生产基层、领导基层三个层面。监管基层是指直接面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平安监管职能的机构及人员,主要工作是完善基层平安监管体制机制;生产基层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人员,主要工作是提高本质平安生产管理水平;领导基层是指在平安监管和生产经营一线进行组织领导的政府和部门及人员,主要工作是落实平安生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责任。 平安生产的根底主要指涉及平安生产工作带有根本性、普遍性、根底性、长期性的根本要素及工作措施。主要包括平安生产根底设施建设、企业平安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企业现场
3、平安管理、员工平安素质建设等平安生产管理措施。 (一)乡镇平安生产根底工作主要内容: 1、严格落实平安生产监管责任。 实行党委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平安生产领导责任制。 建立平安生产责任体系,乡镇政府与各村居、各企业签订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建立平安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落实平安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2、加大平安生产投入。 要保证平安生产检查,平安生产会议及宣传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的经费支出。 要为平安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设施和装备。 3、加强平安生产监管机构建设。 设立安监站和监察中队,配备35人的专职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并持证上岗。 村、居委会要
4、配备专兼职平安工作人员,建立乡镇、村居平安生产管理网络。 加强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平安生产各项管理台帐及登记簿册,完善相应的档案资料。 4、加强平安生产宣传培训教育。 认真组织开展“平安生产月宣传活动;开展平安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积极推进平安社区建设。 充分利用播送、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催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参加平安培训。 5、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全面开展执法监察活动,加大巡查力度,打击各类平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建立重
5、大危险源根底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6、加强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工作。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确保平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7、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 8、做好平安生产举报受理和事故报告工作。 建立平安生产应急值守制度,完善平安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建立平安隐患举报受理制度,设立登记台帐。按照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上报生产平安事故。 (二)县直部门平安生产根底工作主要内容: 1、严格落实政府平安生产监管责任
6、。 县直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县政府办公室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沭政办发(2023)36号),切实做到职责明确,监管到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本行业、本领域的平安生产问题。 建立平安生产奖惩机制,实行平安生产定量定性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平安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建立事故控制指标体系,完善平安生产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平安生产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平安生产配合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平安生产责任追究规定,实行平安生产问责制。 2、加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
7、设。 配齐配强平安科室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不断充实安监机构人员,确保监管人员数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3、加大平安生产投入。 要为平安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设施和装备。 4、严格落实平安生产各项政策措施。 严格执行产业政策,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新设立和改建、扩建的高危企业必须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划布局。 严格平安生产行政许可。严把平安生产条件关,从严控制高危行业市场准入,催促企业严格执行平安设施“三同时制度。 实施平安生产分类监管制度。对工矿商贸企业进行危险等级和平安管理状况分类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实行动态分类管理。 5、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8、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的原那么,完善重大隐患整改指令、公告公示、挂牌督办、整治验收、整改销号等制度。 6、加强平安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建立起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预案体系,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建立完善防范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联合处置机制。 建立平安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成立平安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配备工作人员。 7、加强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将平安生产宣传教育纳入部门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统一部署,协调推进。 拓展平安生产宣传渠道
9、。新闻单位要开设平安生产专题、专栏,并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刊播平安生产公益广告。 定期通报平安生产情况,及时发布突发事故灾难信息,公开曝光严重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和事故典型案例。 加强平安生产文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平安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完善平安生产培训制度。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重要工种人员平安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8、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加强平安生产行政执法。严格查处各类平安生产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根底信息数据库,推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管理机制。 加
10、快企业平安标准化建设。完善平安生产标准体系,推行生产现场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企业平安生产管理本质水平。 9、推进平安生产科技进步。 大力开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采用平安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加大平安生产科研经费投入。加快平安生产信息化建设,对危险工艺、设备采用自动控制技术。 10、严格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向社会公布平安生产举报受理 、邮箱,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上报各类生产平安事故,严禁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那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根底工作主要内容: 1、严格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本
11、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平安生产责任制。 建立平安生产鼓励和约束机制,建立企业领导年薪和员工工资与平安生产挂钩制度。 建立健全平安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平安生产管理机构。 按规定设立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平安生产管理机构的办公场所、仪器装备应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3、加强平安生产文化建设。 积极开展平安文化示范企业创立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有效方法和途径,营造浓厚的平安文化气氛。 认真组织开展“平安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4、建立和完善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制定年度平安生产教育培训方案,开展全员平安培训教育。 高危
1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平安资格证。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平安培训合格证。 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平安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建立平安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记入从业人员平安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中。 5、加大平安生产投入。 生产经营单位平安投入应当纳入全年的经费预算并确保落实到位。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道路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平安生产费用。 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积极投保平安生产责任险。 6、依法落实平安生产保障措施。 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
13、品,并催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那么正确佩戴和使用。 对平安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平安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危险工艺、设备要采用自动控制技术。 严格执行平安设施“三同时制度。 7、加强平安生产管理。 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平安生产管理体系。 积极开展平安标准化建设,推行生产现场精细化管理。 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平安状况,加强平安监管和动态监控。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制定监控治理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将生产经营工程、场所和
14、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认真整改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隐患整改情况。 8、加强平安生产应急管理。 制定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活动。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9、生产平安事故报告与处理。 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后,企业负责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单位应当依法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事故伤亡人员支付赔偿金。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4月下旬)。 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根据全县“平安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