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政办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建设整洁、宜居、舒适的居住环境,构建一流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高环卫管理水平,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那么,彻底解决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城乡品位,全力打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健康和谐的城乡环境。 二、任务目标 加强乡镇(街道)、村两级环卫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环卫根底设施建设,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实现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目标,改善人
2、民群众生活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3日至3月31日) 各乡镇(街道)成立环卫管理所,指定专人负责,搞好调查摸底工作;确定纳入2023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村(2023年必须到达60%,力争70%)名单,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模式,并上报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9月30日) 4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结合实施方案,按标准(每200人配一名保洁员)组建保洁队伍,配齐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人员;与各村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合同,积极组织村民清理“三大堆(柴堆、粪堆、土堆),保持道路、庭院卫生整洁。 7月31日
3、前,各乡镇(街道)按照标准配备保洁车辆及辅助工具、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每2023-15户设置一个标准垃圾桶)及生活垃圾清运车辆(每150个垃圾桶配备一辆生活垃圾清运车),对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平台硬化,完成各项环卫根底工作和硬件设施配置,并投入使用,切实承担起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按有关要求建设移动压缩垃圾中转站,配备专用清运车辆。 9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村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对“三大堆和村内村居周边垃圾死角进行彻底清理,建立完善各项环卫常规性管理制度和奖励机制,出台配套的规章措施,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正常运转。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3月1日至2023
4、月31日) 2023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对照工作目标和验收标准,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限期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12月底前,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进行检查验收,确保纳入2023年度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村居全部达标,并定期检查考核,实现长效机制。力争2023年底,各乡镇(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率到达20230%,环卫管理机构运行正常,环卫设施到达标准要求。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要提高认识,积极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住
5、建、财政、公安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明确专人具体抓,确保按期完成。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单位职责落实好相关责任,各乡镇(街道)作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各辖区内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引导村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存放,并将生活垃圾运送到县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 (三)强化监督,严格奖惩。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开展综合考核,严格落实年终考核奖惩,发挥好督查考核的导向和鼓励作用,对行动早、推进快、效果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缓慢、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限期内完不成任务,追究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加大宣传,营造气氛。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引导群众增强环卫意识,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气氛。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