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环境保护和平安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1、全县制药、医疗、热电、矿山、造纸、屠宰、食品加工及其他可能产生污染的企事业单位。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3、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单位。 4、公共聚集场所 二、检查重点 1、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工程是否按环评要求完成环保污染治理设施和措施建设。 2、企业的环境管理和平安生产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企业是否按期完成限期治理治理任务,污染物是否实现达标排放;是否持有排污许可证,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是否如实申报,依法履
2、行变更申报手续。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从3月10日开始,利用一周时间,采取联合检查方式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全县环境保护和平安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欣,副组长:刘军、郭瑞兴。成员单位:环境保护局、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发改局、消防中队、卫生局、石油公司、国土局、中小企业局、公安局、农委、工商局、水务局、药监局。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局,主任王云君。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思想和厌倦情绪,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要求上来,加强对这次环境平安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防止各类污染和平安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落实责任,精心
3、组织安排。此次检查活动由环保局和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 (三)强化宣传教育,严格依法行政。要围绕这次环境平安检查活动,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增强人们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平安生产的法制观念和自觉性。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对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监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内容总结(1)县环境保护和平安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1、全县制药、医疗、热电、矿山、造纸、屠宰、食品加工及其他可能产生污染的企事业单位(2)成员单位:环境保护局、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发改局、消防中队、卫生局、石油公司、国土局、中小企业局、公安局、农委、工商局、水务局、药监局(3)此次检查活动由环保局和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