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园林局纪检监察工作方案 为适应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新体制,保证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机构与市直部门(单位)工作联系暂行方法和中共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机构工作规那么(试行),结合园林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开展观,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运行机制。通过主动报告和自觉配合第三纪检组、监察室工作,更加自觉
2、的接受监督和指导,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园林事业又好又快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报告 (一)定期报告。每半年向第三纪检组、监察室进行一次关于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2、本单位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和廉政勤政情况; 4、市纪委、市监察局及第三纪检组、监察室交办的事项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即时性报告。根据党委和局主要负责人掌握的情况,需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三纪检组、监察室的
3、事项。主要内容包括: 1、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发生上级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 2、本单位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执行财经纪律、建设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工作中涉嫌违纪违规的情况; 3、收到的有关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党组织、科级以上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信访举报的情况; 4、本单位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5、本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应在本单位党委研究前征求派驻三组的意见; 6、其他需要向第三纪检组、监察室及时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会议性报告。召开以下会议时,提前两个工作日告知第三纪检组、监察室,邀请第三纪检组、监察室派人列席会议: 1、党
4、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2、党政领导班子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3、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干部招聘、职称评定及其他重要人事安排的会议; 4、研究全局性工作部署、长期性规划、大额度资金安排、重要工程审批建设的会议; 5、其他需要第三纪检组、监察室参加的重要会议。 (四)活动性报告。开展以下活动时应提前告知第三纪检组、监察室: 1、牵扯到全局性的活动;2、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上课、参观、演讲、征文、考试、调研等活动; 3、上级业务部门纪检组领导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 4、其他需要第三纪检组、监察室了解的活动。 (五)资料性报告。主要包括。 1、本单位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 2、年度工作方案和总结
5、; 3、上级和本部门有关文件资料,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面有关文件资料; 4、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报告及整改措施; 5、科级干部的任免、奖惩,干部招聘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6、重要业务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开展情况; 7、其他需向第三纪检组、监察室提供的重要文件、资料。 (六)交接性报告。第三纪检组、监察室书记、副书记、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联络员如有变动,要及时加强联系,搞好工作汇报和交接。 三、自觉配合 我局要尽快适应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新体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全力支持第三纪检组、监察室开展工作。对第三纪检组、监察室以下工作给予支持、配合: 1、第三纪
6、检组、监察室到本单位及所属系统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查研究; 2、因初核、调查案件需找人谈话,召开座谈会及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资料、会议记录、财务账目等资料; 3、第三纪检组、监察室当面询问或发函方式要求本单位及所属系统工作人员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项所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 4、经批准实施的执法检查、效能监察、专项检查、专项治理、专项清理等事项; 5、建立并适时充实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对所提拔干部作出廉政鉴定; 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数据、资料的统计、报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局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一把
7、手负总责,纪委书记具体抓主动报告和自觉配合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部门和单位反腐倡廉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要抓好主动报告和自觉配合工作。局属各单位要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党风廉政建设和重大事项主动报告工作。 (二)明确责任。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属各单位、机关科室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要求,结合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在具体工作中,监察室负责主动报告和自觉配合工作的协调联络,上通下达。属于哪个单位和科室承办的事项,要提出承办意见,及时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联系,纪检监察人员要及时向局党委汇报,并按照本方法的规定,及时向第三纪检组、监察室报告。对主动报告和自觉配合工作落实不力,
8、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注重质量。要牢固树立主动报告和自觉配合意识,在会议组织、活动安排、材料上报等环节中,要完善程序,讲究质量、提高效率,标准运行,做到该报告的事项不遗漏、该配合的事项不怠慢、该效劳的事项不敷衍。同时,积极探讨和研究新的方法,提高主动报告和自觉配合的水平和能力,确保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第三纪检组、监察室的监督和指导下,顺利开展、扎实推进,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内容总结(1)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开展观,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运行机制(2)二、主动报告 (一)定期报告(3)三、自觉配合 我局要尽快适应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新体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全力支持第三纪检组、监察室开展工作(4)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