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控企业监测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全省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市环保局关于催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尽快提高全市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满足国控企业自行监测需要,特制定2023年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人员培训方案。 一、培训对象 2023年XX县区内42家国家重点污染源废水、废气、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厂等具备自行监测条件的企业自测技术人员2名以上。 请各国控企业于2023年9月30日之前,将企业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上报至电子邮箱。 二、培训范围 企业自行监测技术培训的范围为污染源监测。污染源监测工程包括废水中的化
2、学需氧量、氨氮、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企业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中要求开展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三、培训内容 1.监测方案的编制(包括监测点位、监测范围、监测工程、监测频次等); 2.水质及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样品的采集与保存; 3.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及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分析方法及其原理、干扰及消除、仪器和试剂的选择与使用、操作步骤及计算方法; 4.实验室管理制度以及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5.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理论授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授课采取集中授课方式,实际操作采取化验室现场操作培训与大气现场采样操作及现场指导培训方式进行。 五、培训时间 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