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方案 一、评估主体 县卫生健康局。 二、评估对象 (一)纳入?意见?管理,全省2023年统一派驻贫困地区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支援人员及与其签订“师带徒协议的受援人员。 (二)纳入?通知?管理,2023年以来参与非贫困民族县、效劳薄弱地区、民营医院对口支援,依据备案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时间满12个月或24个月的支援人员及与其签订“师带徒协议的受援人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时间未满12个月或24个月的支(受)援人员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三、评估程序、时间 20238194;年11月268194;日-20238194;年11月27日完成。 一工作
2、预备11月23日前 评估对象:支援人员填写?支援人员评估表?,受援人员填写?受援人员评估表?。比照评估评分细那么内容逐项自评工作状况。 受援机构:供给支援受援人员在岗签到及出勤状况、请销假手续、挂念评估对象供给“传帮带九大行动学习工作效果、考核评估表、受援人员名单等材料等。 评估组:县卫健局提取受援人员名单;通过信息平台钉钉系统查询支援人员考勤打卡、请销假报备、工作量表填报等内容,用以佐证支援人员供给的相关材料;分专业及人员预备支援人员、受援人员?支援人员评估表?、?受援人员评估表?贫困地区,附件3。预备?支援人员评估评分汇总表?、?受援人员评估评分汇总表?贫困地区,附件5。 二组织实施11月
3、30日前完成。 评估组结合实际,可接受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实、座谈了解等方式,比照?考核评分表?内容,逐项进行量化评分。 如因受援机构业务量不饱和等缘由导致支援人员无法完成工作量,不予做相应扣分。 片区联络员、驻点负责人、联络组组长在对本人评估评分时回避。 三争辩建议评估结果12月2日前完成。 评估结束后,各考核组集体争辩支援受援人员评估结果。 接受“评分制百分制与“评级制优秀、合格、不合格相结合的方式评估,得分70分为不合格,得分70分为合格。 贫困地区以受援县为单位,由受援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以得分从高到低按参评总人数的40%四舍五入取整分别推举支受援人员优秀等次名单。 四评估结
4、果公示 12月1日前,各受援医疗卫生气构依据评估结果,准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评估结果公示。 四、其他后续工作 一完成后续支援工作。评估工作结束后,各受援单位要连续加强支受援人员管理,催促支受援人员圆满完成支受援工作,确保支援人员于12月31日前与新派支援人员做好工作对接。 二填报?支援人员评估表?。依据最终评估认定得分状况,贫困地区由受援地将?支援人员评估表?、?受援人员评估表?一式四份,层层上报受援市州卫生健康委局并按相关程序,存于受援机构和人员档案。 五、纪律要求 严格评估标准,严峻评估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评估资料,严峻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对在评估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一经查实,年度考核一律认定为不合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从严处理。评估期间,省对口办组织专家,对各地评估工作状况进行指导巡查。 六、询问 评估期间,如遇特殊状况,请准时与县对口办联系。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