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建局文明测评工作方案 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全面促进文明城市创立工作的深入开展,解决我区城乡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区2023年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相区办发2023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根据区2023年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以区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任务分工为依据,坚持标准,全面推进,努力完成区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面开展和城市文明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分解工
2、作任务,落实达标责任。按区要求,区城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其负责内容到达标准,掌握各工程的达标情况,并对在自查自检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二)开展集中整治,提升达标水平。针对测评责任内容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城乡建设平安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创立工作工程达标率。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气氛。围绕创立工作主攻方向和重点,认真抓好新闻宣传、社会宣传以及主题宣传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创立工作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对创立文明城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创立文明城市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成立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中的城乡建
3、设的指挥、协调与督察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创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各部门要指定一名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创立工作的信息收集、材料报送以及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拟定具体工作措施,将工作工程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按时按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沟通,协调推进。要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区局之间的沟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开展,为顺利完成创立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努力奋斗。 内容总结(1)城建局文明测评工作方案 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全面促进文明城市创立工作的深入开展,解决我区城乡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区2023年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相区办发2023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