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团组织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区青工系统团组织考核工作的通知宝团委27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区乡镇(街道)团组织考核工作的通知宝团委28号文件精神,制订年区基层团组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团区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书记班子、团区委常委和团区委各部室负责人组成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考核组,每组设1名联络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范围 全区各街道、镇及青工系统团组织。其中街道、镇和青工系统团组织全部进行实地考核;教育系统团组织由团区委委托学校部、少年部进行考核,此次抽查教育系统三家单位进行实地考核。 三、考核内容、方法及步骤 详见关于加强和改
2、进区青工系统团组织考核工作的通知宝团委2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区乡镇(街道)团组织考核工作的通知宝团委28号文件。 四、考核工作时间安排及任务分解 (一)前期准备阶段:(11月15日11月30日) 1、团区委: (1)制订年区基层团组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通知。 (2)召开考核发动会。 (3)确定考核组及考核对象分组名单。 2、联络员: (1)与各考核对象沟通,落实具体考核时间。 (2)准备综合考评表等相关资料。 3、各基层团组织: (1)进行工作任务分解,填写团工作评议表。 (2)分管领导对团工作评议表打分。 (3)填写民主评议表的工作局部并复印。 (4)结合综合考评表形成工作总结。 (5)
3、确定参加民主评议座谈会的团员青少年代表(街道、镇和教育系统不少于15人,其中青少年不少于3人,团干部不多于5人;青工系统根据本单位情况与联络员商定),并于会议当天将名单交考核组。 (6)落实考核时间、地点。 (二)考核实施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1、团区委: (1)召集团员青少年代表召开民主评议座谈会。 (2)根据考核情况填写综合考评表。 2、联络员: (1)负责民主评议座谈会会议记录。 (2)收集、整理民主评议表、团工作评议表、综合评议表和工作总结。 3、各基层团组织负责人: (1)向考核组及团员青少年代表述职。 (2)向团员青少年代表分发民主评议表。 (3)向考核组提供团工作评议
4、表和工作总结。 4、团员青少年代表: (1)听取团组织负责人述职。 (2)填写民主评议表。 (3)向考核组反响基层团组织工作情况。 (三)考核奖惩阶段:(12月21日06年1月) 1、团区委组织部、各组联络员整理相关资料,形成初步考核结果。 2、团区委召开常委会审议考核工作,决定考核最终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团区委根据考核结果,分条线召开年终工作总结交流会,对考核优秀的团组织进行表彰,其中考核为优秀的单位将同时授予本年度区级“五四红旗、特色团组织的称号。 4、考核结果将作为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是否胜任本竞争岗位及续、解聘的重要依据,并以书面形式反响给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通报各单位党组织。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