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开发区实施蓝天工程、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精) 关于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矿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集团公司等上级各部门关于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水平及创立无尘化矿井精神要求,不断提高XX县区环境质量水平,营造清洁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全面实现XX县区各场所清洁化生产,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清洁开展理念,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强化人本管理,健全标准体系,防止扬尘污染,推进“生态XX县区建设,全面提高XX县区大气环境质量水平,不断推进清洁化生产工作。 二、组织领导 1、矿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2、肖庆华 副组长:宋陵、邵长余、丁学贤、张俊宝、任智德、诸葛祥华 成员。兰庆武、何晓青、胡加勇、孔庆法、陈红军、邢建福、许可、唐成伟、马开启、刘方成、董西永、刘明新、李桂玲、洗煤厂及其他相关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科,兰庆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活动日常管理、制度落 实、考核等工作。 2、职责分工 (1)总务科负责对XX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好检查、落实与考核,并负责相关设施的采购及安装,负责XX县区工业广场及矿东大门至西大门段道路的综合防尘管理,负责煤场及运煤路下水沟的清挖。 (2)煤管科负责对煤场、运煤路、煤码头等地点的综合防尘管理。 (3)保卫科负责
3、对进矿运煤车、公交车、小轿车等车辆及运煤船只、煤码头责任区的综合防尘管理。 (4)其他各工区、选煤厂等负责各自作业区域的粉尘防治、劳动保护用品等管理。 三、整治标准及要求 1、XX县区工业广场及东大门至西大门段(西大门往北至拐弯处),要保持清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白天至少洒水降尘2-3次。 2、煤场及运煤路段下水沟由总务科负责清挖。 3、针对运煤车、运料车、公交车、小轿车等所有进矿车辆,在矿大门处安设喷淋、冲刷设施,进矿前必须进行冲洗除尘,保证100%冲洗,各运煤车辆、运煤船只必须采用帆布等密封,确保尘源有效控制,保卫科做好监督检查。 4、矿南部煤场西墙要安设护网,煤质科制定运煤路及 煤场喷淋
4、降尘方案,总务科负责设施的采购、安装。 5、煤码头要保持清洁,煤码头皮带下及周围区域由洗煤厂负责卫生清理及日常洒水,彩钢瓦房屋前与铁栏杆之间区域至大门口处由保卫科负责卫生清扫及洒水降尘。 6、重点抓好洗煤厂原煤给煤、筛分、破碎、卸煤、运输转载、原煤仓、枯燥车间等主要产尘源综合防尘措施的落实,从源头上控制粉尘。 7、各责任区,防尘供水管路必须保证供水正常、水量充足,严防粉尘堆积。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并建立洒尘记录备查。 四、实施步骤 1、方案制定。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及要求,明确分工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分工负责范围、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方案中要包括详细的整治标
5、准、时间节点、治理措施等,并于8月9日前书面及电子版报至总务科。 2、组织实施(2023年8月8日至8月30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范围内所有需要安设防尘、降尘设施的地点及防尘、降尘设施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不符合规定及防尘、降尘效果差的设施进行优化改造,确保所有防尘、降尘实施到达安设齐全雾化效果好,按照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期完成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 3、检查验收(2023年8月21日、8月31日至9月1日)。矿领导组织总务科、保卫科、煤质科等对相关部门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考核与奖惩对于矿检查验收中,未按规定实施、措施落实不到位、组织不利的单位,对负责人进行处分,圆满完成矿井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顺利通过上级部门验收,对领导小组奖励万元。 内容总结(1)天津开发区实施蓝天工程、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精) 关于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矿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集团公司等上级各部门关于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水平及创立无尘化矿井精神要求,不断提高XX县区环境质量水平,营造清洁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全面实现XX县区各场所清洁化生产,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