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安居工程建设督查工作方案 为保障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当实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县经济进展方式转变,依据县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状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部署和工作重点,紧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准时觉察在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催促整改,确保省、市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全面推动建设物裕风清、和谐幸福的新。 二、工作
2、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建设任务的实现,推动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掩盖面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力量进一步提升,住房民生得到显著改善,实现住房保障事业的全面进展。 三、主要内容 监督检查的内容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状况,主要内容是: (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是否按时完成。包括任务分降落实、项目前期预备、项目开工、完成投资、竣工及项目信息公开、项目客观真实性等状况; (二)政府资金是否准时到位。包括中心补助资金支配、使用、管理状况,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支配、土地出让收入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支配、地方债券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等状况。 (三)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
3、保障供应。包括增加土地有效供应状况;在住房用地供应规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状况;项目地块落实等状况。 (四)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包括税收优待政策执行状况,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费用减免状况,不应收取税费的免收状况。 (五)根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包括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进度、资料文档是否符合要求等。 (六)保障性住房管理是否公开公正公正。包括准入审核、支配、使用和监管状况,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监督方式和要求 1、督查方式分为听取状况介绍
4、、查阅相关资料、观察工程现场及入户走访,对检查中觉察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帐,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催促整改到位;要将监督检查中觉察的问题及相应整改建议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响。 2、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加责任意识。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实施状况的监督检查,既是确保此项工作顺当实施的重要保证,也是相关部门的重要责任,要增加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监督检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抓好,抓出成效。 3、严峻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坚决订正和查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检查中觉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要严峻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