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监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平安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创造电(2023)10号)和市平安监管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亳安监(2023)41号)要求,稳步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平安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平安事故,进一步稳固和实现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形势稳定的目标。 二、重点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1.未经平安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或已注销平安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或
2、超出平安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范围,或平安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2.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3.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未经平安审查许可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重大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以及未经试生产备案就擅自投入试生产运行的; 4.无相应资质从事危险化学品工程设计、施工,或在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事检修、维修作业的; 5.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未取得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 6.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令第40号)和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
3、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23)44号)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评估、建档、备案、核销的; 7.存在重大平安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8.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平安管理制度不健全,未经审批违规作业的; 9.平安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平安评价报告的。 (二)烟花爆竹行业 1.无证、许可证过期或超量、超范围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 2.烟花爆竹仓库违反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4.非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以及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
4、竹的; 5.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拒不执行平安监管指令、抗拒平安执法,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零售单位非法储存、违规超量储存、销售非法产品的; 三、方法措施 (一)催促并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自查和整改档案,对查出的共性和重大平安问题,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二)各镇乡、街道平安监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区平安监管局将按照50%比例进行明查暗访,在此根底上,确定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执法重点检查。 (
5、三)各镇乡、街道组织公安、安监、工商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四)定期公布合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名单,建立社会监督举报的奖励机制,公开平安生产“打非治违举报热线,发动全社会参与“打非治违工作。 (五)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在行政许可时予以限制,严厉处分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曝光,提高“打非治违工作效果。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自查自纠(7月1日前) 1.印发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开工作方案,各镇乡、街道根据市、区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各镇乡、街道根迅速发动部署,催促企业全
6、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3.各镇乡、街道催促企业建立自查与整改档案,并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区平安监管局; 第二阶段:执法检查、集中整治(7月1日至7月31日) 1.危险化学品领域 (1)各镇乡、街道平安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和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填写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汇总表(见表一)。在此根底上,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过期的企业逐一检查;对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分过的企业或发生过生产平安事故的企业重点检查;对今年3至4月份开展的涉及爆炸性危险化学品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平安检查“回头看,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2)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平安检查,填写危险化
7、学品非法生产经营汇总表(见表二); (3)组织区管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检查; (4)开展危险化学品平安标准化企业执法检查。 2.烟花爆竹行业 (1)各镇乡、街道平安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催促整改; (2)在全面排查的根底上,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3)开展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平安检查; (4)会同公安、工商、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问题严重的地区组织开展重点排查,并切实落实县乡两级政府的“打非治违责任; 第三阶段:催促检查、重点抽查(8月15日前) 1.对全
8、区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 2.对全区开展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第四阶段:稳固提高、工作总结(8月25日前) 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请各镇乡、街道平安监管部门,有关企业于8月25日前,将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材料(连同电子版本)报送区平安监管局。 内容总结(1)2.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经营许可证的(2)8.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平安管理制度不健全,未经审批违规作业的(3)(4)会同公安、工商、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问题严重的地区组织开展重点排查,并切实落实县乡两级政府的“打非治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