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审计局标准社会救助资金监督工作方案 县审计局在组织开展的民政局领导经济责任履行状况审计时,觉察存在重复救助或遗漏救助、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救助、救助标准低达不到救助目的等问题,针对问题,我局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严格管理城乡低保审核机制,标准发放程序 建议标准城乡低保资格认定,强化责任意识。一是建议在前期资格审批环节及后期管理环节,建立多部门家庭经济状况审批机制。城乡低保救助对象资格的认定需由工商、税务、银行、公安、房产、人社等部门供应家庭状况相关信息,为民政部门准时把握城乡低保家庭状况及收入供应依据;程序上,全面建立跟踪核查制度,低保对象实行标准评审、严把准入关、动态管理方式,标准
2、低保的评审程序,即村(居)民申请、村(居)委会初审、县(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的三审两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二是建议依据“谁供应、谁入户、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那么,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准时、精确、完整收归低保对象的申报资料,建立一人一档的档案管理。确保更多困难家庭准时得到保障及每一笔城乡低保资金支出合规性、真实性和精确性。 二、建立健全民政专项资金内部审计监管工作机制 建议加强内部审计监管工作,完善审计监督。一是健全目标管理机制。民政部门要将民政专项资金的内部审计监督管理作为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民政工作目标考核,将监督管理工作分解到各相关业务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和任务。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不落实、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消逝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实行问责。二是建立内审管理预防机制。民政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要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中消逝的问题准时进行调查争辩,开展有针对性的日常监督。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简洁消逝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准时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