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系统改革定岗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干部的“四化方针,引入竞争机制,推行竞争上岗,优化人员结构,发挥个人专长,因职配人、保存骨干、人尽其才,建设一支廉洁、勤政、高效、务实,高素质、专业化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 二、根本原那么 坚持执行“三定方案和“指导意见的原那么;坚持党管干部及分级管理的原那么;坚持全员参与、公开公正和优化组合的原那么;坚持改革有利于稳定和开展的原那么。 三、岗位设置 严格按照新“三定批准进行设置,不得多设多定。根据工作需要如有调整必须报经省、市局同意,只可少设不可多设。 四、方法和步骤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成立组织。(10月初) 第二阶段实
2、施定岗(10月中下旬) 市局机关人员定岗约一周的时间,直属、派出机构和协会秘书处约一周的时间,县、区局人员定岗约二周的时间完成。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10月底) (二)定岗方法 1、全体公务员按新“三定方案岗位设置重新定岗;对立案审查未结案的,一般不作为定岗人选。 2、定岗根据工作需要,采取自我选岗、群众推荐、双向选择、组织决定等优化组合的方法进行。 3、人员定岗原那么上先机关、后基层,先定各部门负责人、再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定岗。 4、按照省局党组(2022)22号文件规定,各单位人事、财务、监察部门负责人、副科级职务人员的轮岗交流,须履行征求市局相关部门意见的批复程序。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3、 为保证人员定岗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工商局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人员定岗工作,并负责协调处理人员定岗工作中的有关事宜。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科、监察室人员为办公室成员。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工作由纪检监察全程实施监督。 (一)全体公务员要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讲纪律、讲团结。自觉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及机构改革等规定和要求。违反者按责任追究方法或相关纪律规定从重处理。 (二)在实施定岗中,不能被优化竞争定岗的人员,另择其他空缺单位优化定岗,如仍不能被优化定岗的,到组织指定的单位待岗,待岗
4、期间停发工作性津贴。 (三)组织决定定岗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违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定岗人员原工作单位有变动的,一天之内到岗报到,三天之内办理完资产、档案、文件等方面的交接手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接到岗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如不能按期到岗的,或拒履行交接手续的,按责任追究方法和机关纪律规定从重处理。 (四)机构改革后,定岗人员不胜任新工作岗位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组织提出调整要求,经核实后,报经组织批准,该同志随即到下属空编单位优化定岗,如不能被优化定岗的,组织决定其到空编的单位待岗,待岗期间停发工作性津贴。 (五)新岗位未确定之前,原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职,如因不履行职责
5、造成不良后果或延误工作的,按责任追究方法或机关纪律规定追究责任。 (六)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不徇私情,不封官许愿,不借机打击报复。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破坏人员定岗工作顺利进行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严禁拉票和参与、帮助他人拉票行为。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坚决查处在机构改革中的拉票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县、区工商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人员定岗工作方案,并于10月15日前上报市局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机构改革实施结束后,请将定岗人员花名册上报市局。 内容总结(1)工商系统改革定岗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干部的“四化方针,引入竞争机制,推行竞争上岗,优化人员结构,发挥个人专长,因职配人、保存骨干、人尽其才,建设一支廉洁、勤政、高效、务实,高素质、专业化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2)(三)组织决定定岗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违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3)(六)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不徇私情,不封官许愿,不借机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