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主体普查和无照经营清理工作方案 为了摸清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的根本情况,进一步培育和扶持市场主体快速、健康开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开展,为全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普查收集数据,按照省市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工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_年度市场主体普查和无照经营集中清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按照效劳开展、改善民生、促进就业、依法行政、优化效劳、创新监管的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通过市场主体普查,全面摸清各类市场主体根本情况,掌握了解辖区市场主体经营困难和社会创业需求,为准确分析市场主体开展情
2、况,效劳党委、政府决策和投资者、经营者决策奠定根底,为应对金融危机,更加有针对性地优化效劳主体开展的措施提供依据;通过无照经营清理,采取扶持开展、引导标准、依法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分类治理无照经营问题,探索建立预防、疏导、查处、效劳为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促进和标准市场主体开展、支持全民创业、扶持就业再就业;通过普查、清理和治理工作,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和监管信息,完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推进工商监管效劳转型和职能到位,营造公平竞争、标准有序、平安和谐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开展。 二、市场主体普查的范围 市场主体普查的范围主要有三类。一是依法登记的公司法人、非公司法人、外商投资企业
3、、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公司)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政策规定免于登记的农村流动小商贩、长期在集贸市场或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农民及农村专业种养殖业户和农产品经纪人等;三是应登记而未依法登记的无照经营户。 三、工作目标 (一)“三个根本摸清。即。根本摸清辖区市场主体数量,根本摸清辖区无照经营状况,根本摸清辖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困难及需求和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创业群体的创业困难及需求。 (二)“三个百分之百。即。纳入普查范围的市场主体普查率到达_%,普查期辖区无照经营户掌握率到达_%,市场主体登记情况与登记系统信息相符率到达_%。 (三)“三
4、个根本解决。即。根本解决具备或根本具备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户依法标准登记问题;根本解决平安生产、危险化学品、网吧、中介等涉及前置许可的重点行业和涉及消费平安的重点商品经营领域无照经营查处取缔问题;根本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阻碍社会稳定的无照经营隐患消除问题,建立健全无照经营长效治理工作机制。 (四)“三个明显提高。即。纳入登记系统的各类市场主体根底数据质量有明显提高,辖区无照经营治理成效有明显提高,市场主体监管水平有明显提高。 四、步骤安排 市场主体普查和无照经营集中清理工作,从_年_月中旬开始,_月_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市场主体普查阶段(_月中旬_月_日)。以基层分局(所)为
5、单位,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明确专人,组织专班,进街道、到社区,进乡镇、到村组,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普查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留死角。对辖区各类普查对象要逐户上门实地调查,按“一户一表的要求,认真填写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普查登记表。并按照各辖区_年一季度期末实有企业总数_、个体经营户总数_的比例,发放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普查问卷调查表。各基层分局(所)要注意将这次市场主体普查与年检、验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平安整治、网吧清理整顿、红盾护农等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工商局有关促进市场主体开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摸清市场主体底数,全面准备收集相关信息。各
6、基层分局(所)完成辖区市场主体普查工作后,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相关数据的归集、整理、核对、统计工作,及时填报相关报表,制作普查报表说明,并形成书面的市场主体普查问卷调查情况汇总材料,与上半年统计报表一并按时上报至注册分局。为方便市场主体普查问卷调查汇总工作,省工商局设计了电子版的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普查问卷调查表,用于开展网上调查。县局领取调查表软件后分发工商所、基层分局使用,具体使用方法见电子版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普查问卷调查表使用说明。 各地在开展市场主体普查工作的同时,要组织个私、登记注册、和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的调研专班,重点摸清本地无照经营现状,了解掌握无照经营行为的主要类型,无照经营主体组织
7、形式、行业、地域分布特点,无照经营主体主要涉及的人员对象等方面的情况;全面分析无照经营行为的成因及主要危害;收集整理本地由无照经营起步逐步标准开展、做强做大的市场主体,以及无照经营主体及其生产经营活动危害消费平安、公共平安、社会稳定等正反典型事例;研究提出治理无照经营的对策和建议,并以基层分局(所)为单位形成书面调研报告与无照经营清查分类情况登记表一起,于_月_日之前上报登记注册分局。 第二阶段。无照经营整治标准阶段(_月_日_月_日)。结合x工商_号文关于深入开展无照经营清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重点针对市场主体普查工作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在开展集中治理工作中,要注意区分不同情
8、况,按照引导登记一批、督导标准一批、责令整改一批、查处取缔一批的原那么,依法分类妥善处置,确保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对具备经营条件、无前置经营许可事项的,通过预警机制,催促引导其限时办理营业执照。二是对具备根本经营条件、经营范围含有前置许可事项,且不能取得前置许可的,疏导其转向经营其他非前置许可事项,并限期办理营业执照。三是对前置许可逾期或者根本具备经营条件但未取得前置许可的,责令其完善前置许可手续并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四是对不具备前置许可条件或者不能取得前置许可手续,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黑网吧、食品和九类重点商品(详见附件_表所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平安
9、和社会稳定的无照经营户,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坚决查处取缔。五是对经常性对外从事经营的种养殖业专业户或农产品经纪人,为方便经营、扩大规模,可积极支持其办理登记。六是对农村流动小商贩和长期在集贸市场自产自销农产品的农民,自愿登记的,应予登记;不愿登记的,可实施备案管理。 第三阶段。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和监管信息阶段(_月_日_月_日)。根据市场主体普查和无照经营治理情况,对已登记的市场主体资料录入信息进行核对,有错误的要立即更正,资料不全的应当予以完善和补录。同时,对普查和清理中,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和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管信息,应当及时录入,以便推进和完善市场主体分类监管。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
10、和总结阶段(_月_日_月_日)。各基层分局(所)对市场主体普查和无照经营集中清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抓好“回头看,确保市场主体普查和无照经营集中清理和治理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并对市场主体普查和无照经营集中清理工作进行总结,研究推进无照经营长效治理的有效措施。 五、组织领导 这次市场主体普查和无照经营集中清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县局成立以同志为组长,同志为副组长,登记注册分局、消保股、公平交易分局、专业市场分局、县个私协、办公室、监察室、各基层干部发局(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登记注册分局。职责分工如下: 登记注册分局负责工作专班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相关协调工作,同时负责做好
11、市场主体普查及相关无照经营清理、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指导工作,并做好注册分局监管企业的普查工作。 办公室配合做好相关宣传、调研及协调工作。 消保股负责做好系统食品平安监管及食品经营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监管指导工作。 专业市场分局负责做好系统农资市场主体监管、建立和完善市场巡查机制、网格化监管指导工作。 公平交易分局负责做好集中清理期间办理无照经营案件的指导工作。 县个私协负责配合发动个私会员积极参与市场主体普查和无照经营集中清理工作,协助收集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普查问卷调查表。 监察室负责对市场主体普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各基层分局(所)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普查表格发放、普查、收集、汇
12、总及相关普查报告的完成,辖区内无照经营的集中清理、标准等工作。 各基层分局(所)要高度重视市场主体普查和无照经营集中清理工作,发扬_年度市场主体大普查精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并将普查任务分配到各片段,责任落实到人;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普查和清理工作有序落实。相关业务机构要按照分工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取得实效。 六、有关要求 (一)积极争取外部支持。各基层分局(所)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市场主体普查和无照经营集中清理工作情况,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同时,注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进形成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
13、合力。对市场主体普查和无照经营集中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请示报告,积极推动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工商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治理无照经营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市场主体普查和无照经营清理整治工作的良好气氛。 (二)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市场主体普查和无照经营集中情理工作,是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的“五项整治之一。各基层分局(所)要明确责任,把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到各辖区、片段,加强催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落实到位。县工商局将分阶段适时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三)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各基层分局(所)要及时收集上报市场主体普查和无照经营集中清理工作进展情况、主要作法、取得的成效,县工商局将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不定期编发简报,交流各地工作情况,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基层分局(所)市场主体普查和无照经营集中清理统计表和工作总结,请于_年_月_日前上报登记注册分局。(联系 :_;联系人:;电子邮箱:_.) 各基层分局(所)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县工商局市场主体普查和无照经营集中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