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各x县市区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贯彻落实商务部x年第23号令,依据商务部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管理技术标准、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管理技术标准、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管理技术标准,结合自治区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方法,对现有成品油经营企业设施状况、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进行整改,通过完善成品油企业经营条件,标准成品油企业经营行为,促进全市成品油市场健康开展。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与内容 (一)范围。凡取得商务部核发成品油批发
2、经营批准证书的批发企业,商务部或自治区商务厅核发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的仓储企业,自治区商务厅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零售企业(加油加气站)、x市商务局核发证书的农村牧区加油站点;未经商务部、自治区商务厅审批的在建油库、加油(加气站)和未经商务部、自治区商务厅核发证书的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企业均也在本次检查整治范围之内。 (二)内容:根据商务部、自治区商务厅有关规定,重点核查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核查批发企业、仓储企业、零售企业的经营资质。 2、核查批发企业、仓储企业、零售企业的经营设施、平安设施情况。 3、核查批发企业、仓储企业、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 4、核查批发企业、仓储企业
3、、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 5、了解成品油市场管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了解、掌握当地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加油站布局情况,在此根底上对成品油规划进一步补充完善。 (三)整改方式: 1、对于私自进行油库建设、改造,私自新建、迁建和正在建设的加油(加气)站,属地商务局必须立即下达停建书面通知。对于无成品油经营资质而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活动的,原那么上协调工商部门予以取缔。对于确属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和政策连续性的原那么,视具体情况协调处理。 2、批发企业、仓储企业、零售企业的经营设施、平安设施不符合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方法及经营管理技术标准要求的,在当地商务局下达整改意见通知
4、书后5个月之内整改完毕,并报市商务局组织验收。届时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由发证部门撤消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3、批发企业、仓储企业、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及具体经营行为不符合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方法及经营管理技术标准要求的,当地商务局在下达整改意见书后3个月之内整改完毕并报市商务局进行复查。对于存在不合法、不标准经营行为、受到举报并经有关部门查实的,根据情节采取停业整顿、处分、撤消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等方式进行处理。 4、对于批发企业、仓储企业、零售企业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停歇业超过6个月),并经核实已无法正常经营或不具备经营成品油条件的,由当地商务局报请市商务局注销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5、
5、对于成品油库、加油(加气)站已不存的,当地商务局经核实报请市商务局注销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6、对于非特殊原因未进行上一年度年检或上一年度年检不合格的,根据情节采取停业整顿、处分、撤消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等方式进行处理。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 (一)时间进度安排 本次整治工作将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调查摸底阶 段,时间为x年1月16日到x年3月6日;第二个阶段为整改阶段,时间为x年3月1日到x年9月1日;第三阶段为验收阶段,时间为x年9月2023日到x年11月11日。 (二)组织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由x市商务局牵头,具体工作流通体系建设科统一组织。各x县市区商务局负责具体实施,并在具体工
6、作中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消防、环保等部门。 (三)职责分工 1、成品油零售企业由各x县市区商务局核查,填报成品油零售企业核查情况表(附件一),并将汇总表(附件二)及处理意见报市商务局后下达整改意见书(附件五)。对于成品油零售企业,x县市区商务局必须进行现场核查,同时要把本次整改工作于x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年审工作结合起来,严格把关,进一步完善企业资料库。自治区商务厅和x市商务局将选择局部地区进行抽查。 2、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由x市商务局进行现场核查,填报汇总有关材料(附件三、四),自治区商务厅将对相关核查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并将对局部企业进行现场复核,在此根底上对不符合要的企业下达整改意见书(附件五)。 四、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 (一)各x县市区商务局要认真组织布署,制定出本地区检查的具体工作方案,在检查中将不符合规定的各类问题和情况汇总上报。 (二)严格工作纪律,对检查不彻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检查不彻底的要通报批评。 (三)中石油x销售分公司要充分发挥主渠道和表率作用,按规定办事守法经营,积极配合各地商务局,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