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府土地储藏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的土地储藏工作,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土地,筹集更多的城市建设资金,及时快捷地保障全市的经济建设用地,经认真研究,特制定土地储藏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原那么 市XX县区土地征用收购储藏工作的指导思想。以效劳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征用、收购、储藏、出让运行机制,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土地资产,及时保障工程用地,以经营土地带动经营城市,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开展。 土地征用收购储藏工作应坚持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利于城市建设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等原那么,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土地储
2、藏的控制范围 随着郑州至x城市通道和曹门至阿深高速东出口道路的开工建设,XX县区杏花营组团的启动、汴西XX县区和XX县区边村组团的建设,市XX县区土地储藏的主要控制范围为:全面控制XX县区、汴西XX县区和XX县区边村组团两个区域内的商业、旅游、金融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局部控制上述两个区域内的新增工业用地和划拨用地。根据市财力状况和融资能力,有方案、有重点地开展征用集体土地和收购局部国有存量土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方式供应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划拨供地。 三、资金管理和运作 1.土地征用收购储藏资金主要由市财政拨款和市土地整理储藏中心向金融机构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根据工作方案和任
3、务,市财政预拨土地储藏启动资金,土地储藏资金由市土地整理储藏中心向金融机构贷款或其他渠道融资。 2.市土地储藏中心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方案,应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筹集,贷款由市财政担保,贷款利息由市财政负担并逐月按时拨付。 3.土地收购储藏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 (1)土地征用收购补偿费用。即征用、收购土地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费、征地管理费等。 (2)土地开发整理费用。包括用于根底设施建设(道路,供排水、供电、通信、绿化等)、场地平整等费用。 (3)向相关部门缴纳的规划设计费、评估费
4、、土地测绘费、公告费、公证费等费用。 (4)土地收购储藏业务费用。由市财政按土地征用收购储藏土地工程总本钱的5拨付。 (5)财政部门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土地储藏贷款利息。 4.土地储藏开发整理的地块完成后,按宗地进入市政府土地储藏库。储藏的地块出让后,土地出让金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市财政应在收到出让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付土地储藏本钱。10个工作日内按宗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10的比例拨付土地储藏资金,专项用于土地储藏,滚动开展。 5.按照“方案筹措,专项使用,统筹安排,分项核算的原那么,市土地储藏中心设立土地储藏资金专户,土地储藏资金只能用于土地储藏开发本钱规定范围的开支,专款专用。对违反法律、
5、法规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土地储藏资金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土地征收储藏组织与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x市土地储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土地征用收购储藏工作。刘XX市长任组长、程志明常务副市长、王学杰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建设、城管、开展改革、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和各区、开发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全市土地征用收购储藏工作的组织协调,审议土地征用储藏工作实施的主要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联席办公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2.明确职
6、责,齐抓共管。市直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土地储藏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办理新增建设用地和旧城改造工程的立项、核准、备案等手续;市建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办理征用收购储藏土地的规划手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收购和供应工作;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集体土地征用时,群众的思想和社会稳定工作,协同做好旧城改造拆迁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土地储藏资金的拨付、监督和审核,并监管资金的运用;市土地储藏中心负责土地储藏资金的筹措和土地储藏工程的实施工作;市监察部门负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效绩落实情况的催促监察。 3.加强征用土地根底设施配套建设。市政府优先安排实施成片储藏土地的城市根底设施配套,确保储藏土地的保值增值,以形成土地储藏和城市根底设施配套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 各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本方案,尽快成立领导机构,拿出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土地储藏工作。 内容总结(1)市政府土地储藏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的土地储藏工作,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土地,筹集更多的城市建设资金,及时快捷地保障全市的经济建设用地,经认真研究,特制定土地储藏工作实施方案(2)即征用、收购土地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费、征地管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