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防灾减灾日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防灾减灾日的批复(国函1号),自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根据国家减灾委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赵树丛副省长批示精神以及省政府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省民政厅要求,为做好我市首个“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营造浓厚活动气氛,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 ,到达良好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效果,促进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的提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日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和经济社会快速开展,灾害形势愈加严峻。
2、我市地处江淮分水岭,地理条件复杂,多发干旱、洪涝并常伴有风雹等自然灾害,又屡次受到从江浙沿海登陆的台风影响,引发暴雨而导致洪涝灾害。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意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必须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开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平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以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 (一)、省暨市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5月12日上午9:00
3、11:30在市府广场举行“防灾减灾日现场咨询宣传活动。省、市民政、水利、国土资源、农委、林业、教育、科技、气象、地震、人防、红十字会等部门联合开展“防灾减灾日现场宣传,进行街头咨询、散发“防灾减灾宣传材料。届时,省、市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巡视指导。由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牵头。 三县参照省、市方式相应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在政府办公楼及辖区主干道悬挂宣传横幅。由各县政府统一安排。 (二)、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5月7日至13日宣传周内,地区两台一报要配合省新闻媒体加强宣传。电视台滚动播出“防灾减灾日宣传标语,市电台、晚报刊播“防灾减灾日宣传标语和防灾减灾知识。由市委宣传部牵头。 (三)、开
4、展防灾减灾志愿者效劳周活动 5月7日至13日,由团市委牵头,组织志愿者开展防灾减灾志愿者效劳周活动。 (四)、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全市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利用村务公开栏开辟专版专栏,宣传“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知识。由各县区民政部门牵头。 三、工作要求 1、市民政局配合省民政厅负责组织开展“省暨市5.12现场咨询宣传活动。租用广场、气球标语等宣传费用约3万元左右,由市民政局先行承担,市财政下半年予以追加预算。 2、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市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派员参加“省暨市5.12现场咨询宣传活动,提前20
5、分钟入场,散发防灾减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咨询台、席卡由市民政局统一安排。防灾减灾宣传材料各家自备。 3、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市电台、电视台和市主流报纸、网站等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和“省暨市5.12现场咨询宣传活动的宣传工作。 4、团市委负责组织志愿者开展防灾减灾志愿者效劳周活动。 5、三县政府负责各县首个“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 6、市公安局负责5月12日上午在市府广场举行的省暨市“防灾减灾日现场咨询宣传活动的交通、平安工作。 7、市园林局负责5月12日上午在市府广场举行的省暨市“防灾减灾日现场咨询宣传活动的场地落实。 8、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4月3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 等报市民政局救灾处,联系 :2657772。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口号 1.防灾减灾人人有责 2.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3.防灾减灾利国利民 4.防灾减灾重在行动贵在坚持 5.减轻灾 内容总结(1)市“防灾减灾日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防灾减灾日的批复(国函1号),自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2)省、市民政、水利、国土资源、农委、林业、教育、科技、气象、地震、人防、红十字会等部门联合开展“防灾减灾日现场宣传,进行街头咨询、散发“防灾减灾宣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