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废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催促企业配套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高效运行,确保对周围环境及附近居民不产生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空气的根本诉求,降低环境信访投诉数量,守住环境平安底线。 二、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3月1日7日)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8日4月8日) (三)总结提高阶段(4月9日15日)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机构 为保障废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成立废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摸清底数 由环境监察局、开发区分局、污防科结合日常现场检查、环境信访等,对全县范围
2、内产生废气污染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分别进行登记造册,经梳理后,明确专项整治行开工作的重点对象。 (三)制定方案 环境监察局、开发区分局、污防科按照工作职责及管辖区域范围内废气污染企业、个体工商户环境污染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对照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责令整改 组织专门人员对所有企业废气产生、处理及达标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未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依法作出停产整改决定;对废气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分。 (二)严厉查处,决不手软 对拒不执行环保
3、部门停产整改、限期整改决定的企业,除一律按照上限实施经济处分,执行新环保法及配套的方法、新修订实施的大气法外,报请县政府采取停水断电等强制停产措施,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三)跟踪督查,务求实效 环保部门将对企业的废气污染治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废气产生企业必须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废气是否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向环保部门提供监测报告,有效解决长期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废气污染问题。 内容总结(1)XX年废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催促企业配套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高效运行,确保对周围环境及附近居民不产生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空气的根本诉求,降低环境信访投诉数量,守住环境平安底线(2)废气产生企业必须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废气是否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向环保部门提供监测报告,有效解决长期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废气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