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实施细那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的意见(穗纪字(202223)20号)的相关规定,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我办、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第一章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第一条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以风险防范管理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为重点,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2、为根本要求,以建立能够提前发现、有效预防、及时化解廉政风险的长效工作机制为目标,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有效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推动本办、本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花都经济开展做出积极奉献。 第二条。 自我批评、领导接访、约访、下访等形式,随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在职务任免、岗位调整等事项时,及时进行谈话、警示、告诫,及时化解可能存在的思想问题、维护稳定大局。 第六条制度机制风险的预警防控措施。对照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填写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并公示;加强制度建设,按照科学、民主、依法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制度意识和制度观念,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坚持用
3、制度管权、制度管事、制度管人;落实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并不断充实公开内容、标准公开程序、健全公开制度、创新公开手段,强化对各种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健全工作机制,通过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监督等方式,加强内部相关业务单位、科室之间的相互制约,催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利用制度的标准力、约束力控制权力的运行,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七条岗位职责风险的预警防控措施。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公开承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加强群众
4、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广泛开展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措施情况,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监督措施情况,中层干部公开承诺履行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参与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情况和其他需要进行民主测评的情况。 第四章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的监控措施 第八条信息监测。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掌握相关人员在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及岗位职责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信息监测的主要方式包括:利用述职述廉,掌握相关人员自我批评中暴露的缺点与缺乏;利用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等方式,发现相关人员存在的问题;利用信访举报、行政投诉、政风行风热线等手段,了解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的情况;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
5、机制运转、权力运行全过程等实施全程监控,分析掌握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第九条定期自查和不定期抽查。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开展自查,不定期抽查,并撰写自查、抽查报告。主要内容:腐败风险点是否查找准确、全面;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措施的制定是否具有针对性,措施落实是否取得积极效果;管理范围内相关人员廉洁自律、履职尽责情况;制度机制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第十条推行诫勉提醒、诫勉纠错制度,纠正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化解风险。 (一)诫勉提醒。警示提醒立足于强化对相关人员的主动教育和监督,本着有那么改之、无那么加勉的原那么,对群众有反映,可能出现腐败问题的人员进行警示提醒。 适用范围。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的;不按照规定落实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措施,情节轻微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民主测评中满意率较低的;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组织认为有必要提醒的。 (二)诫勉纠错。诫勉纠错立足于帮助和监督相关人员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腐败风险问题,及时纠正其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适用范围:警示提醒后仍未改正的;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的,由失职渎职、不作为或者滥用职权行为,尚未造成损失的;执行方针、政策、决定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第五章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评价机制第十一条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