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协调管理。市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简称市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原那么上每季度一次)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市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按各区年度征收土地方案拟订年度安置房建设方案,报市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掌握安置房建设动态,收集各区安置房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汇总上报市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区人民政府年度安置房建设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二)设立办事机构。各区人民政府(含云龙示范区管委会,下同)成立安置房建设领导小
2、组及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安置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 (三)理顺机构职责。市土地征用处负责协调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市规划局要明确相应的内部科室履行安置房建设规划职责。 二、明确政策措施 (一)明确安置房建设主体。安置房建设实行统一政策,区建为主原那么,由各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建设。 各区人民政府要明确安置房建设主体,可成立区级全资公司,具体承担行政区域内的安置房建设工作。 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不能作为安置房建设主体。特殊情况由区人民政府报市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二)编制安置房建设规划。安置留用地实行区级统筹、统一规划。市国土部门按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10%设定其安
3、置留用地总量。各区人民政府要会同市规划、国土部门编制本区安置留用地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各区年度征收土地方案,市国土部门按照适度超前原那么,安排安置房建设用地报批指标;市规划部门按照安置优先原那么,优先保证安置房建设用地。 (三)制订安置房建设方案。市人民政府将安置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各区年度征收土地方案逐年下达安置房建设任务方案。 (四)加快安置房报批报建。市政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优化安置房报建程序,开辟报建审批绿色通道,限40天内办结报建审批手续。 新的安置房建设工程一律进入市政务中心开辟的绿色通道集中办理。 在建安置房报建手续未完善的,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汇总情况,
4、组织相关资料报市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集中审批。 (五)明确税费优惠政策。安置房建设的收费优惠政策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23)11号)规定执行,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用地管理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市级局部全免;有财政拨款的执收单位,其经营效劳性收费按低限减半征收。 (六)明确安置房建设标准。安置房规划设计、建设标准以及配套设施要与普通商品房标准一致。 (七)标准安置房定价与销售管理。安置房定价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XX县区统一指导价格,按照综合建设本钱核定,不能低于本钱价销售。购房户所购安
5、置房超指标面积局部,由各区按市场价格确定;未计入本钱的代收费,由售房单位代收代交,不包含在其销售价格之内。 安置房销售对象必须是符合政策的被拆迁安置对象。 对于单个已经建成的安置房工程多余的房屋,必须统筹安排,作为其它工程安置房使用,不能改变安置房性质。 (八)加快安置房权证办理。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安置房要在1年之内全部办理分户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2023年12月30日前竣工交付使用的安置房作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按照以下程序依法完善报批报建手续和办理权证: 1.各区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内已建成的安置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统计、组织资料,向市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提出已建成安置房权证办理申请。 2.市安
6、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对安置房建设报批、报建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交办任务,限时依法办结。 (1)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对各区人民政府申报的已建成安置房组织测量,在一个月内提交测量成果。 (2)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消防支队对已建成的安置房统一集中验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验收工作。对消防、平安质量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安置房,由相关部门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各区人民政府在收到整改方案后一个月内完成整改。 (3)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消防支队对安置房小区完成验收工作后,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报批报建验收审核
7、批准资料。 (4)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安置房小区报批报建验收审核批准资料,到市房产局、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房产和国土总证,市房产局、市国土资源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总证办理。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被安置对象资格审核,并将安置对象花名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天。期满无异议的,依申请办理分户的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市房产局、市国土资源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户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3.原按集体土地报批的已建成安置房小区工程,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办理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报批相关工作,国土部门支持配合,力争3个月内完成土地征收审批工作。 (九)标准安置房交易行为。安置房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后,房屋产权人如将房屋上市
8、交易,按照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XX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方法(株房联(2023)2号)规定办理。 (十)加强安置房物业管理。各安置房小区物业按照XX市物业管理方法(株政办发(2023)13号)规定进行管理。 三、加强监督管理 (一)强化监督。市监察局对安置房建设实行行政效能监察,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安置房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在工作中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标准管理。各区人民政府核定的安置房
9、价格需上报市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安置对象资格审查制度,对需安置的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予以张榜公示,建立档案库。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经办人和相关领导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严格考核。市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安置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市人民政府,作为对各区人民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绩效考评依据。 内容总结(1)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协调管理(2)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协调管理(3)二、明确政策措施 (一)明确安置房建设主体(4)三、加强监督管理 (一)强化监督(5)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