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贫帮困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切实解决我县贫困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扶贫帮困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我县扶贫帮困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保障城乡贫困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使全县人民共享振兴开展成果,为构建和谐法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2、1.进一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将城镇低保标准从每月225元提高到240元,农村非农低保标准从每月195元提高到240元;将农村低保标准从每年1000元提高到1300元。进一步落实分类救助政策,将重度残疾人、学生、重病特病人员和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上浮20%以上。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2.完善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提高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标准,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二)完善城乡生活社会救助体系 1.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那么,提高全县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分
3、散供养五保户年供养标准提高到1700元,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3200元。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2.提高孤儿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人均消费支出的原那么,城乡分散供养的孤儿享受的低保标准、五保标准上浮50%。全县城乡共有孤儿155人,其中:城镇9人,农村146人。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3.提高百岁老人生活补贴标准。将全县百岁以上老人的生活补贴标准由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 4.不断完善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对城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给予参保补助。市县两级财政列支,对参保后仍有困难的对象给予医疗救助。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配套,作为农村特困居民
4、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衔接的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切实提高救助效果,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居民医疗难问题。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负责。 5.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根据我县受灾情况,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切实做到灾民口粮、住房、烧柴、衣被和子女就学的“五个保障。县财政在20x年财政预算的救灾科目中,设立救灾应急储藏金。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6.建立健全临时救济的长效机制。由县级财政安排资金50万元,建立临时救济基金,滚动使用,重点解决贫困群众因意外灾害和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的临时困难。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负
5、责。 (三)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 1.开展就业援助活动,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开发就业岗位2022个,安置2100人,重点做好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残疾人和失地农民的就业工作。落实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效劳活动。 2.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困难群体就业。开发居家养老和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100个,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实现稳定就业。对零就业家庭做到发现一户、解决一户、跟踪一户、效劳一户、稳定一户,确保7个工作日内实现稳定就业。以上工作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残联负责。 3.组织困难家庭子
6、女免费参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均可免费参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习。此项工作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负责。 (四)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1.加大城乡贫困户住房解困力度。为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建房。每户补助标准提高到2万元。上述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补助标准上浮20%。所需资金由市、县仍按2:1配比。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2.加大对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力度。建设2022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对593户低保家庭租赁房屋补贴110万元,所需资金市、县按7:3配比,县财政年负担33万元。此项工作由县城建局、县财政局、县民
7、政局负责。 (五)加快社会福利事业 1.大力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福利机构和效劳组织。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效劳工作,努力开发居家养老公益性岗位,为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等不能自理的特困空巢老人上门提供居家养老照顾效劳,以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养老效劳需求。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养老事业,对新建和改扩建的民营福利机构,给予一次性初建扶持补贴。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负责落实。 2.继续开展农村中心敬老院改扩建工程。按照全市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我县新建1所。要调整和完善敬老院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完善管理体制,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此项工作的主体单位为县政府,县民政局、
8、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 (六)实施慈善救助工程,开展慈善援助活动 1.实施慈善救助工程。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实施“蓝天方案、“明天行动等慈善救助工程,为全县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等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复明手术;为全县贫困家庭的脑瘫、聋儿、自闭症、智障患儿实施学龄前康复工程;为局部贫困家庭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唇颚裂患儿提供免费手术;为贫困缺肢者免费安装假肢。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卫生局负责。 2.做好捐助物资接收、发放工作。县民政局要将社会捐助活动所募捐的物资做到帐目清楚,并及时将募捐物资发放给贫困群众。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 3.20x成立XX县区慈善
9、总会,募集资金,接受社会各界捐助的物质,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切实帮助全县城乡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县工商联配合。 (七)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1.实施春节临时救济。20x年春节期间,对全县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特重灾民和城市低保边缘户,每户发放400元救济金(城市低保边缘户24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按1:1配比。全县春节需要救助对象19497户,35604人。共需春节救济金777.736万元,市拨388.868万元,需县财政配套388.868万元。对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由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救助。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
10、局负责。 2.实施物价补贴。新年、春节期间,继续对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实施物价补贴,对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每人给予25元的一次性物价补贴。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3.开展助学扶贫活动。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农村、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和课本费,并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住宿学生每人每年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统招公费生杂费标准减免;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一年、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XX县区城非农户口的学生,每人每年一次性给予3000元补助。县总工会组织开展以困难职工子女就学为重点的“金秋助学系列活动,对贫困家
11、庭子女提供就学援助。县妇联组织开展“大手牵小手,爱心11结对子互助活动,对贫困地区妇女实施脱贫致富技能培训。此项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负责。 4.开展医疗扶贫活动。衔接好市级医院与XX县区四家子乡农村中心卫生院对口支援医疗扶贫工作;继续开展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老专家XX县区级医疗队到贫困村送医送药活动,全年送医送药2次以上。做好各种形式义诊活动,一级以上非盈利医疗机构至少开设2张床位作为低保对象济困病床。以上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 5.开展文化扶贫活动。组织全县文艺团体开展送戏下乡活动,全年送戏10场;组织送电影下乡50场;开展送书下乡,送图书500册。
12、此项工作由县文体局负责。 6.开展科技扶贫活动。聘请x市农村科技培训讲师团培训50场,培训技术骨干5000人次;选派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开展培训100场;选送30名优秀农民到x农业大学深造。推广实用新品种、新技术15项。此项工作由县科技局负责。 7.实施农村扶贫开发方案。接洽好市直28家扶贫开发工作队对我县叶茂台、秀水河子、双台子、四家子、卧牛石、包家屯6个乡(镇)、32个贫困村的扶贫活动,以及市商业系统76家企业“一企一村对口帮扶活动;落实好省、市相关惠农政策,以及扶贫开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此项工作由县农经局、县财政局负责。 8.开展千名干部包千户扶贫活动。继续组织千名干部包千户扶贫活动,重点
13、解决贫困家庭生产生活和就业、子女就学等实际困难。春节、新年期间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到贫困户家庭中走访慰问。此项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农经局、县民政局负责。 (八)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 1.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落实按比例安置政策,按企事业单位职工1.7%的比例安置残疾人;鼓励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超过25%的每人退税3.5万元;鼓励残疾人自主择业,确定盲人按摩、杂修、旧物回收等保护行业,扶持20个残疾人就业个体户,以实物形式每户扶持20223000元。此项工作由县残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负责。 2.做好残疾人教育和康复工作。依托县特教学校建成残疾儿童康复基地、根底教育基地、特殊技
14、能培训基地、生活自理能力培训基地。建设6个城镇残疾人康复医疗站,10个残疾人家庭康复点,培训残疾人康复人员230人,各村残疾人康复效劳覆盖面100%。此项工作由县残联、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负责。 3.对低收入一级残疾人实施专项救助。对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平均消费水平的以及智力残疾人、以及精神残疾人和以及瘫痪的肢体残疾人实施特殊救助,城镇户口每人每月100元,农村每人每月50元。此项工作由县残联、县财政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政组织要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建设和谐法库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组织
15、领导。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扶贫帮困、改善民生等工作的资金需求。各级扶贫帮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形成合力,认真落实扶贫帮困的各项工作。要不断探索开展扶贫帮困的有效形式,提高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确保扶贫帮困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层层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并强化责任追究。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体察民情,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帮群众所需,解群众之忧,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要研究具体情况,因地施策,因户施策,制定扶贫帮困的具体方案和措施,使全县贫困群众都能有针对性的享受扶贫帮困的各项救助,人人共享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众的关心,宣传扶贫帮困的优秀典型,弘扬奉献精神,激发社会各界扶贫帮困热情,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气氛。 (四)标准管理,加强监督。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实行阳光操作,把扶贫帮困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在扶贫帮困款物的发放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