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那么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那么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那么目录第一章 总那么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第四章 合同文本的管理第五章 责任与奖惩第六章 附那么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有标准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我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第三条 公司法务部是公司合同管理
2、机构,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方法;2、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3、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4、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6、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7、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8、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第四条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那么。经办人、审查人、批准
3、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第五条 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第六条 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第七条 属投标中标的工程,经办人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我方投标书主要条款。第八条 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那么上采用GF-1999-0201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
4、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为合同成立要件。第九条 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法务部。公司法务部应在时限内会同有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书面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人有疑义的局部,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办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第十条 批准人应当根据审查人的审查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 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信誉。第十二条 对履行过程中对
5、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履行部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当我方接到对方当事人的索赔报告后,履行部门应当立即通知公司法务部,共同商定应对措施。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第十三条 履行部门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第十四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第二章关于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
6、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第四章 合同文本的管理第十六条 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应将合同文本和相关资料报公司法务部备案。第十七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履行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 、 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公司法务部。第十八条 公司法务部应当做好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定期将合同管理情况报告公司管理层。第五章 责任与奖惩第十九条 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以下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1、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2、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3、其他成心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第二十条 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行为,公司除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外,还可视情况要求其承担所造成的局部损失。第二十一条 公司职工均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于检举、揭发属实的,公司除给予该职工一定物质奖励外还负责保密。第二十二条 对于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并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公司将公开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第六章 附那么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法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开始执行。 :/www rencai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