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店铺转让合同【办公室优秀编辑员王师按】转让合同1甲方(转让方): 签订日期:乙方(承让方): 签订地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 乙双方自愿转让茶楼一处,经双方充分商议一致,签订以初心优秀优秀办公室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店铺转让的合同大全,给您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借鉴。 转让合同1 甲方(转让方): 签订日期: 乙方(承让方): 签订地点: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 乙双方自愿转让茶楼一处,经双方充分商议一致,签订以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 茶楼的具体情况 名称:好鑫情茶楼 面积:182.m2 位置:银川市兴庆区北安巷3310#营业房 朝向:东西向 产权单位:宁夏水产钻研所
2、 二 转让金额: 三 转租具体条款 1.本茶楼现有 的所有 设施和设备一并转让,不 再另行计价。乙方在 协议签订前对本茶楼的所在 位置 环境 客源,所有 设施和设备进行认真实际考察 合同签订后,甲 乙方无权找任何理由反悔,单方面撕毁合同。否那么要承当所有 的费用及责任。 2.甲方和房屋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时的押金壹万元整 (¥10000.00),以及剩余房屋租费(截止20_年5月31日)暖气费伍仟元整(¥5000.00),由乙方同转让费一起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设备及转让费共计: 3.截止甲方与房屋产权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时,乙方可以自行和房屋产权单位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4. 甲方未办营业执照。本
3、协议签订后,乙方也可以重新申请新的营业执照等证,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当。 5.本协议签定后,该茶楼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物业费 水费 电费 费 暖气费 税金等均由乙方负责缴纳。 四 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应按房屋租赁合同 中规定对原房产权单位出租时房屋内设施进行妥善保护,如有 损坏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2.如乙方不 能按时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金,甲方将终止本协议。 3.自本协议签订后,本茶楼经营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不 能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 4.本协议附件: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五 未尽事宜,双方商议解决。违约责任按国家法律规定和本协议 中规定执行。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
4、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 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2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 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 乙 双方经友好商议,就某某超市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 号的超市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 甲方在 原有 房屋租赁合同 中所享有 的权利与义务。 二 该超市的所有 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 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超市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
5、等各项费用,该合同 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 三 超市现有 装修 装饰 设备在 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 动产归丙方所有 ,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 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 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 五 该超市的营业执照 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 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
6、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超市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归还,与乙方无关。合同生效后乙方有 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六 乙方在 接手经营后,可对超市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 如因自然灾害等不 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超市,有 关补偿归乙方。 八 假设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超市,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超市的装修损失费。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
7、字: 日期: 附件: 一 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 三 甲 乙 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书复印件。 转让合同3 受让方:_(以下称甲方) 住址:_ 法定代表人:_ 转让方:_(以下称乙方) 住址:_ 法定代表人:_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 和操纵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商议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 注塑生产设备 供电设备 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_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_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 在 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_万元,其余价款在 _年度以后按季
8、度支付,其 中_年度内每季度支付_元,_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_元。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 在 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_万后_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 第五条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陈述 保证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 效法律成立并有 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 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 充分了 解,并同意在 该状况下受让; 5.甲方保证有 能力
9、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义务; 6.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 设备地设立新公司; 7.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后用于在 _市的开展生产经营,由其自行承当。 8.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 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乙方的陈述 保证与承诺: 1.方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 效法律成立并有 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具有 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 性能 操作及维修方法 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 说明,没有 其他保存; 4.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当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充分了 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设
10、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保存生产厂的现状 为甲方收购资产并以该资产设立新公司 开展计算机显示器业务须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 审批手续等提供便利,并赋予积极的协助。 第六条交接验收 在 _年_月_日至本合同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 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 乙双方应组织有 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 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前方为有 效。 第七条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 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当。变更海关监管对象及撤销监管的费用由乙方承当。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
11、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_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局部的资产价值天天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乙方在 _天内不 交付资产,视乙方 中途毁约,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交付资产 中,属海关监管局部,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海关的处分,由乙方承当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 能使用,该局部设备的价值,按发票价扣除折旧由乙方返还相应价款给甲方; 4.甲方在 本合同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_万元,按天天_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12、逾期_天,视乙方 中途毁约,乙方有 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转让价款总额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5.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 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不 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 可抗力,是指不 可预见 不 能避开并不 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本合同所称不 可抗力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情况:公布或未公布的战争 战争状态 封锁 禁运 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火灾 水灾 台风 飓风 海啸 滑坡 地震 爆炸 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合同双方认同的其它不 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 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局部不 能履行本合
13、同的义务将不 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 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 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 权解除合同。 3.遇有 不 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 合理期限内将该不 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 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局部不 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假设发生不 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 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伤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当责任。 主张不 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 可抗力的影响,并在 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 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保密 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及与订立本合同有 关的所有 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除系本次设备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 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 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 关 中介机构 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 关本合同资料那么不 受此限制。 第十一条通知 1.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正式联系 通知与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