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样本【标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能会在工资收入、工作时间长短、工作条件等方面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由于没有证据而遭受损失。下面是关于劳动合同样本,欢迎阅读!编号:甲方:xxXX法定代表人: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永久住址:现居住地址:家庭 : :合同起止日期:一、合同的订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它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二、工作期限条款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2、本合同有效期为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其中前_个月
2、,即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为试用期。3、试用期满后,甲、乙方均有权通知对方是否转正和续签合同,如果甲、乙方通知对方不续签合同,那么通知之日为本合同的终止之日。4、 试用期满后,甲方同意乙方转正并给乙方办理转正手续的。三、工作内容和工作条款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门,从事 方面工作。乙方成认甲方的员工守那么和其它规章制度,愿意接受甲方所安排的工作,并有责任履行全职工作。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可以变更或调整乙方的职位和工作内容。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3、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1、甲方实行每日
3、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但因工作及职责需要,对局部职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的职位实行 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须遵守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但须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4、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受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法定节日休假,请事假和病假。五、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条款1、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那么。甲方每月 号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2、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整(税前),转正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
4、元整(税前)。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3、乙方任职不同的职位和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业绩、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资和奖金。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6、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7、甲方根据经营情况为乙方提供相关福利待遇。六、社会保险条款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
5、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其中单位应缴局部由甲方缴纳,个人应缴局部由乙方缴纳,甲方代为扣缴。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条款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标准、操作规程、劳动平安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平安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开工具。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按时提供国家及甲方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定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3、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劳动平安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4、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平安卫生等规章制度的教育。八、劳动纪律条款1、乙方
6、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履行所从事职位的职责;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标准;保护财产;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员工守那么 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条款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亦相应变更。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4、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记录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4)乙方同时与其他甲方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