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理应对劳动合同法的“盲点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劳动关系的影响与应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2223年6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23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带来了多方面的影响,包括企业现有的管理方式、劳动规章制度、用工模式、人工本钱及劳动合同管理等,企业劳动关系势必受到深远影响。虽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主体地位已根本确立,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开展和公民文明素质的提升,信息传播的加快,社会利益结构和知识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利益分化和矛盾日益凸显,劳动关系也日益复杂,劳动合同制度是企业进行人力
2、资源管理的根底,一方面有利于建立既有稳定性又有流动性的劳动关系;另一方面,必将对企业的人力资源产生深远的影响。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能够提高法律意识,提升员工关系管理水平,防止劳资冲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从而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文章分析了我国当前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指出了劳动合同法对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影响及其对我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设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于2022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自实施以来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讨论。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主体地位已根本确立,但
3、是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利益分化和矛盾日益凸显,劳动关系也日益复杂,劳动争议大量增加,这种状况严重影响和制约着企业的开展。本文针对当前企业劳动关系的特点及主要问题进行初步探讨分析,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标准和协调企业的劳动关系提出思考及建议。 企业劳动关系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开展和公民文明素质的提升,信息传播的加快,社会利益结构和知识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企业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也日趋凸现。劳动争议事件时有发生,如:本田罢工门事件、富士康n连跳事件、华为奋斗者协议、贵州施秉200人矽肺病之痛等等。 劳动争议高发,数量剧增,已成为当前社会矛盾的焦点之一。统计显示,去年我国各类行业中受理的劳
4、动争议案件有40多万件,其中劳动合同争议排在前列。具体表现为: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低、期限短、内容不标准。这一现象在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中特别突出。相当多的企业甚至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许多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劳动条件和职业卫生状况十分恶劣,不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对职业病防治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很不重视;强迫超时加班,却不按有关法律规定对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合理计发加班工资或给予其他补偿,有的甚至对职工实行野蛮的劳动管理。 三、分配机制的不合理不完善,使得不少企业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其中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时有发生,损害了职工的经济利益。 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
5、工会的组建率低下。工会主席由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兼任,难以真正代表职工的利益。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和调解委员会,不被职工认同调委会,加上企业领导对这一组织不够重视,对调委会缺乏指导和业务培训,调解员自身的业务素质普遍偏低,不能适应调解工作的需要;而且调委会委员也是企业中职工,由于害怕被解雇,而不敢坚持原那么维护职工权益。 五、在劳动关系的监督方面,执法机关还不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地标准劳动关系执法工作,使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还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劳动争议调处和监察力度不够,群体性事件经常发生,造成了劳资关系的紧张,影响了企业环境的和谐开展。 劳动合同法产生的背景、特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
6、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在西方工业化国家的早期立法中,劳动法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适用契约自由的原那么。20世纪,出于国家干预劳动合同和协调劳动关系的需要,劳动合同由民法转入劳动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劳动合同立法一直是劳动立法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199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系统地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定义、适用范围、内容、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情形及其法律适用,为建立统一的劳动合同制度奠定了法律根底。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制度的规定有了较为全面的涉略,但是,由于劳动法还只是劳动领域的一个根本法,该法所设各个章节尚需具体的法律规定详尽调整,为了更加明确地调整劳动关系,制
7、定劳动合同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在万众瞩目之下,劳动合同法于2022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的出台对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关系的运行和劳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都进行了进一步的标准,并且对其中一系列违法用工问题都做出相对于以前的劳动法律、法规更加详细和严格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影响 企业劳动关系不仅影响着劳动者的收入和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而且还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开展以及社会的稳定。只有建立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企业的劳动质量和效率才能最大限度的提高,企业才能创造出建设和谐社会所需要的物质和文化根底。劳动关系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性质,这使得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很难与用人单位抗
8、衡。为此,劳动合同法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基点和核心,以期到达平衡劳资关系,保护劳动者人权的效果,使企业在用工问题上更加标准和完善。具体影响如下: 一、制定规章制度要加强民主管理 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企业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企业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该法律还明确要求,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不再是企业管理者一方的事情,更不是企业有权单方决定的事
9、情。一套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制度,必须符合三个要件:内容合法、民主程序和向员工公示。因此,民主管理的具体表现将更多地表达在制度制定和修改环节,而建立劳资共决、劳资协商的机制自然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 二、订立合同要求细化 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问题,提出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要求。法律既规定了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明确了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两倍的工资。还明确了同一企业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和相应的试用期限,同时,法律还确立了用人单位招工应当进行备案
10、的制度,希望通过加强政府监管和明确法律责任,多种手段并用,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企业招工违法的结果,将是行政处分和民事赔偿的双重责任。这样的规定,弥补了劳动法对法律责任规定的缺失。使得企业在招聘用工中更加强化法律意识,用工管理追求精细化、严谨化,防止草率用工、不标准用工造成双倍赔偿。 三、长期用工制度需要慎重签署合同 劳动合同法提出了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再续订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目前的短期合同,将产生极大的影响,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将随立法的新要求而有所调整,中长期用工将成为劳动合同用工的主要形式,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以及解雇本钱的增大,要求企业在长期用工签署劳动合同时,更要特别慎
11、重。 四、普通员工流动需要更新管理理念为了保障普通劳动者的职业选择权,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动者辞职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合法离职。这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期限只能够对用人单位形成法律约束,而对于普通员工根本没有限制。这样规定,一方面会形成更多的长期合同甚至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另一方面企业也必须调整已经产生惯性的用工规那么。如何降低员工流动,防止员工流动率过高甚至“员工荒的出现,是很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需要马上思考的问题。构建企业核心价值观,营造稳定团队文化,或许是法律给管理出的一道难题。 五、核心员工管理依托个性化约定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核心员工,如何保护核心员工,
12、防范核心员工的无序流动,一直是企业用工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对此,劳动合同法给予充分的重视,不仅明确了对企业出资培训的劳动者可以约定效劳年限和违约责任,并且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授予用人单位竞业限制的权利。同时,基于公平原那么,法律也对培训效劳期间的权利义务、违约金的额度、竞业限制的年限和经济补偿等作出了比较详尽的安排。对于核心员工的管理,个性化约定成为用工的重点。如何设计、签署一套内容详细、合法有效的特殊协议,是企业解决核心员工流动的重要措施之一。 六、弱势员工保护得到强化 此次立法强化了对局部弱势员工的强制保护。比方,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5年
13、的,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企业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不难看出,法律对年龄较大、再就业困难和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劳动者,给予了更加强化的保护。 七、经济补偿金支付表达劳动价值 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经济补偿金扩大支付范围的原那么。除了劳动者没有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劳动合同到期时企业不续签合同的,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的规定,充分表达了立法对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奉献的补偿和肯定,也要求企业思考如何才能使劳动合同管理满足本钱合理和管理便利的双重要求。除了续签劳动合同外,对劳动者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意识,提升劳动者的劳动效率,实现劳资和谐和共赢才是根本。 八、
14、劳务派遣解决同工同酬难题 为了保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作为企业派遣机构应该和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期间的权利义务。法律针对劳务派遣中最受诟病的同工不同酬问题,特别明确了被派遣人员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为了防止被派遣人员在权益受侵害时,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互相推诿,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使用派遣用工的企业来讲,必须重新评估劳务派遣用工的风险和利弊,在充分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根底上,调整用工观念,尽量使用工既符合法律要求又能够满足企业需要。 九、灵活就业表达灵活特性 随着企业类型和用工形式日益复杂,小时工
15、、兼职、轮班等灵活就业形式大量涌现。但是我国一直没有对灵活就业作出法律层面的标准,致使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常常面临维权的为难。劳动合同法专门就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合同订立、社会保险、合同解除等问题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既解决了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维护问题,也让使用小时工等灵活就业人员的企业有了法律依据。 思考与建议 通过上述阐述,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全过程产生了影响,对一个原本守法且劳动关系和谐的企业来说,劳动合同法没有增加企业的用工本钱,而对于一个违法、侵犯工人权利的企业,它的用工本钱将大大地增加。同时劳动合同法在设置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过渡期,经济补偿金数额限制最高数额和不保证最低数额,补偿金补偿年限计算标准和将非全日制用工排除经济补偿金适用范围等具体规定上,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用工本钱。而要在既合法又不付出额外代价前提下为企业创造更高价值,只有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去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建议从以下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 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绩效考核制度,让员工明白应该做什么,标准是什么,做到什么程度可以获得更高报酬,做到什么程度将会减少报酬。使企业优胜劣汰的法那么得以延续,使战略目标的实现得到支撑,使优秀的人才得到嘉奖,不胜任的人员浮出水面。优秀人才已经得到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