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租,赁,合,同土 地 租 赁 合 同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那么,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 土 地面积 平方米,用以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 年 月 日 ,结束时间为 年 月 日 。假设土地租赁期限已满 ,为 保证乙方用地, 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 甲方无条件延长租期 ;租赁费按年计算。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 本协议租金实行(五年)支付制, 租金总额(大写)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 甲方有权按本 协议 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
2、的租金 。2 、协议签订后一天内提供场地。3 、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4 、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5 、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6 、 甲方应提供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乙方验证后复印其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根据需要 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以保证生产。2 、 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 和 抵押。3 、 乙方有义务按本 协议 约定的时
3、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4 、 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 协商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 1 、 本 协议 期限满后 。 2 、 本 协议 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 3 、 本 协议 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 协议 的能力 。第七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 甲方 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八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 5 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镇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第十条:附那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