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培训合同委托培训合同 甲方:景泰县文化馆 乙方:景泰县育才职业培训学校 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委托乙方为甲方举办景泰县首届版画骨干培训班景文发【2023】33号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双方就委托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协议书。 一、 培训目的:开展艺术创作实践,在新时代文艺创作中发挥作用,带动版画后发优势潜力,推动我县版画事业开展。 二、 培训对象:本县版画作者及版画艺术爱好者。 三、 培训日期: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日,共2天。 四、 培训内容:看稿交流,工具材料的使用,套色木刻技法讲座,示范上稿、刻板、印制等互动环节就,版画作品点评。 五、 培训地点:景泰县文化
2、馆 六、 培训形式:座谈,讲座,演示 七、 培训费用及支付方式:培训费:共计人民币五仟六百四十元5640.00元。 支付时间:培训班结束后,甲方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供有效资质材料及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一次性付清培训费用。 支付方式:根本户转账。 八、 双方职责:甲方职责:负责拟定培训要求;负责组织参训学员,负责按本协议书约定给乙方支付培训经费。 乙方职责:负责按甲方的培训要求实施所有培训事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财务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电 话: 电 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