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林买卖合同书在市场经济日益繁荣的今天,随着商品流通速度的加快,买卖合同的运用也越来越多,那么山林买卖合同书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山林买卖合同书,欢迎参考阅读。山林买卖合同书范文篇一甲方:(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买方共三人,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阳新能及儿子阳开江将自家位于九内组(小地名:摆磅高坡又名杨梅树)的一片约有3000棵幼杉木林地卖给乙方,双方经实地勘查,自愿买卖此处山林。为保证买卖双方土地,收益、处置等权利事宜,防止日后发生争执,特定立本合同。一、 双方协议此处山林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万贰仟圆整。(42023.00元)。双方签字之日一次付清。二、 山林四抵界线:
2、(坐山向)左抵沟(与阳志品的山相临),右抵两组坟山梁(以大岩石为界)直下转阳新恩独田上坎,(独田右上角湾距离田16米,中间距离田14米,左田角平过湾7米处向上斜向田中距离14米处靠拢。注:左田角平过湾新恩只有三棵杉木。)之后直下湾至三岔湾处向左出坳再下湾直至抵排内组山界,上抵大路,下抵排内组山界。三、 购置期限从2023年元月1日至2040年元月1日止,共2023年;如果到期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砍伐,乙方可自行延长砍伐期限,直至采伐条件成熟为止,甲方不能拒绝;延长砍伐期限后,乙方每年须付给甲方贰仟圆(2023.00元)人民币作为借土养木费进行补偿。四、 在乙方拥有林权期间,国家、企事业单位、个人如
3、征用此处山林,清苗补偿归乙方所有。地皮补偿总额甲乙双方平均分配。五、 乙方在购置此处林地之后,乙方独有对此山林所有林木的支配权、受益权(注:此林乙方三人平均出资购置,受益平均分配)。与甲方无任何瓜葛。六、 此处林地如有土地纠纷,贷款抵押等事务全由甲方负责处理。如果纠纷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甲方要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乙方。七、 如合同期未满,乙方已经主伐此山林木材完毕之后,甲方可提前收回该土地使用。八、 为维护法律尊严,双方约定违约金为壹佰伍拾万圆人民币。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三人各持一份。十、 本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高尧村九内组组长签字:证明人签字:巫不社
4、区高尧村委签字:双方签定合同时间: 年 月 日山林买卖合同书范文篇二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那么,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承包合同书。一、 林地根本情况及承包期限:1、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 依法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2、承包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
5、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2、乙方对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租赁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产品,依法享有国家政策范围内的相应补助。并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设相关的生产、生活设施。3、该林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4、乙方因需水电,应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义务制定村规民约,协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费使用村组道路进行运输。四、承包方式: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租金( )元。五、其他条款: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五万 元。2、本林地承包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
6、日起生效。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分立和合并更变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4、本林地承包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本林地承包合同书范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年 月 日山林买卖合同书范文篇三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有二处山林,座落在黄沙累村三组。(小地名枫木山、过水冲水沟上)。经甲乙双方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共同协商,自愿买卖二处山林,为保证买卖后乙
7、方、土地权属方的管理、处置、收益等权利事宜,防止日后发生争执,特订立本合同如下:一、 买卖山林四界权属份额。第一处山林。小地名:枫木山。山界为:东至岚江河,南至岌下河,西至金字顶,北至岌下河(蒋汉阳屋南边岌)。此山面积为三十一亩。甲方土地权占十五点五亩,权属内所有杉松全部卖给乙方;尚仁里乡卿家巷村五组所占十五点五亩,被甲方租赁所造林杉林权属为二八分成,甲方所占八成全部卖给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权证复印附后为证)。第二处山林。小地名:过水冲水沟上(邓家屋后右边进家冲)。山界为:东至大岌龙玉青山,南至岌邓姓门口村公青山,西至邓姓家挑水吃水沟,北至漕卢宗豆山,此山面积为四十一亩,土地权属为尚仁里村
8、八组。甲方占八成全部卖给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权证复印件附后为证)。二、 买卖管理年限。上述二处山林的权属、管理、采伐期限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底终止,为期拾陆年。买卖期内四至界限内所有杉松均归乙方所有,采伐时乙方如有越界采伐现象和合同期内山林所发生的天灾人祸,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三、 采伐时分成约定。按甲方与土地权属方的造林分成合同规定分成。本合同期内有关采伐修山抚育、间伐所需要的费用乙方必须与土地权方协商按分成比例分担,甲方不负任何经费。四、 土地、分成纠纷责任。假设甲方租凭土地造林时,与山林权属方没有搞清楚的事情,在乙方管理、采伐、出售时,土地权属方提出与本合同这外的其它要求(如土地权属另有其人)等,买卖期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与土地权属方负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但任何责任。五、 上述二处山林买卖价值。(甲方:刘吉生所占土地权属山林、租凭土地造林所占份额)总价值壹拾陆万贰千圆整(162023.00元)人民币卖给乙方。不含土地权属方所占的山林分成份额。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卿家巷村五组代表、尚仁里村八组代表各执一份,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金额一付清给甲。甲 方 代 表签章:乙 方 代 表签章:在 场 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