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材代理合同书范本3篇对于代理合同,属于因无效代理订立的无效合同,包括以下情况:1、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2、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4、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以下是办公室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建材代理合同书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建材代理合同书范本一特许方: (下称“甲方)_受许方: (下称“乙方)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方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开展的原那么,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区域总经销康元石材男装系列产品事宜
2、达本钱协议。第一条 特许范围、区域、目标、期限1、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内专卖康元石材产品并拓展销售网络。乙方凭个人身份证在授权区域所在地办理营业执照注册手续并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乙方在获授权的经销区域及协议期内,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康元石材专卖店,假设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逾期仍未实现市场开店指标,或在加盟3个月内没完成甲方的区域市场开店指标,那么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该局部区域的经销权,另授权给第三方开发或甲方自营。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须完成销售回笼货款人民币_万元。4、加盟保证金为保证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8天内(即 年 月 日前)缴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加盟保证金。在乙方
3、无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假设协议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那么加盟保证金将被扣罚。5、特许加盟的经营期限甲方授权乙方经营许可期限即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协议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乙方申请续签)。第二条 乙方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1、乙方需承担的费用:A、建立区域旗舰加盟店(厅)的各项费用;B、乙方付给甲方的进货款、订货定金、加盟保证金等;C、乙方需要投放地方康元广告时经甲方书面审批后,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年底按该费用各自承担50%处理。D、货物运输费用;E、用于促销推广的相应用品费用等。2、费用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4、:A、货款:乙方所经销的产品,由甲方按不同系列规格产品按出厂价供货,给乙方要求一个销售指导价,买断不退货。双方执行“款到发货的原那么 ,在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后,甲方方予供货。B、对账:乙方每月10日前须提供相关票据及凭证与甲方核对账目。第三条 货品及其运输的约定1、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品须在双方每批货品约定交期的8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执行订单货品发放,逾期20天未付货款者,甲方有权将本批产品另行处置,并扣罚相应定金。2、凡订期货者,须于订货确认后8天内预付20%货款定金,提货时如一次性提货,可一次性将定金冲抵货款;在未提完全部的订货时,甲方将保持未提
5、货货款的20%作为未提货的定金,提完方案订货量,定金冲抵完。3、乙方在提走局部已下单的货后,未能按方案继续提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对未提完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赔偿金作为违约赔偿。4、甲方可为乙方所购甲方货物代办托运。乙方可指定运输单位,或委托甲方介绍有信誉的运输单位,乙方必须书面确认相关事宜(送达地点、联系方式等),运输风险责任按国家规定办理。5、乙方与运输单位交接验货时应就实际收货情况履行有关手续并在收到货物后当日内将其与运输单位的实际验收情况报知( )甲方。6、到站前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损失,乙方应在提货验收时向承运单位提出索赔并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甲
6、方经过查明情况属实协助乙方处理对联运单位的索赔事务,逾期提出甲方不予受理,损失由乙方承担。7、非属运输途中的验货缺少情况,由乙方报告甲方查实后予以处理。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拓展二、三级专卖网络时,应领先报甲方审批前方可签约并在签订加盟合约3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可向二、三级商收取加盟保证金2万元,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壹周内,此款如数无息退还至二、三级店。假设违约,甲方可视其违约程度予以扣罚加盟保证金。乙方应对收取的加盟保证金独立承担全部法律和债务责任。2、乙方必须做好康元石材品牌运营的相关保密工作。乙方假设泄露甲方任何商业机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选择繁华地
7、段独立开设至少一家旗舰店作为样板店和信息点;乙方在所辖区域自营或拓展的其他专卖网点也须按甲方统一标准进行管理和监控,并对其开拓的下一级专卖网络负完全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向甲方提供终端销售信息。4、甲方有权对乙方自营和管理的专卖场所的经营管理、专卖店(厅)形象、效劳质量、货品陈列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5、未经甲方的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宣称自己为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亦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签署任何协议及承诺,不得擅自刻制 “康元石材分支机构一类的印章。6、乙方不得购置或分销来自甲方以外其他渠道提供的“康元石材系列产品。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价格政策。乙方给直属下
8、线客户供货,其批发价不得超过甲方的规定范围;零售价那么执行甲方产品全国统一售价。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价格如有调整,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抬高售价;8、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总经销及专卖许可权擅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9、乙方(包括二、三级商)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进行专卖店的装修,且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专卖道具。装修完毕需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图片,并接受甲方验收。对装修不标准的专卖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直到符合甲方的VI标准。假设一直不达标那么甲方有权取消该店道具补助。10、甲方有积极支持和帮助乙方拓展专卖网点和提供开业指导的义务。乙
9、方店铺开业时,甲方应视乙方的实际需要派员前往协助。并对店员进行强化综合培训。11、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描述质量问题的情况,连同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送交甲方质检部门复验,在证实确有质量问题后,甲方给予调换同货号产品,但不予退款。如因产品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而引起大批量质量问题的,经有关权威质检机构验证属实的,允许退货。第五条 违约责任乙方有以下之一项不良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1、乙方销售假冒康元产品或擅自盗用康元商标自行在外加工订制康元产品,侵犯甲方商标权益,一经发现,乙方必须至少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同时甲方将依据相应的法律程序
10、提起诉讼。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销售指标或拓店指标的。将该地区视为低效区域,甲方有权对外招商,取消特许经营权。3、乙方不按甲方统一形象要求、审批程序开拓专卖市场,导致当地专卖形象不标准的。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约定的范围和区域销售产品,产生严重窜货现象,危及其他康元石材经销商的生存和开展的。5、乙方擅自提高地区经销价,且不听劝阻而引发市场混乱的。6、乙方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私自转让给第三方的。7、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受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或停业整顿的。8、乙方有不良售前、售中、售后效劳,造成顾客投诉频繁的,严重损害康元石材品牌形象的。9、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经营、合法性等方面的监
11、督和检查的。10、乙方拖欠货款按约定未归还达两个工作日的,并拒不归还的;或所订货产品按规定未提完的。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开发未经授权经营的区域市场,甲方将不予认可其所开发的专卖网点,并有权取缔其经销权。12、乙方有对非授权区域设店销售产品的行为,甲方将给予其第一次查处分款人民币2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二次查处分款人民币5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三次查处取缔其代理经销权并没收其加盟保证金、终止“特许专卖合同、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13、乙方擅自将甲方配发的宣传促销品、馈赠品等标价出售,甲方将停止对乙方配发宣传促销品和馈赠品。14、乙方对所授权的下属专卖店的违规经营行为,承
12、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自身经营行为受到所在区域顾客投诉,未能及时改进,挽回影响,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分。15、其他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第六条 协议终止及处理本协议约定期限届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那么本协议予以终止。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作如下处理:1、乙方应立即停止总经销经营活动,其授权书也于当日自动无效。2、乙方应交还甲方交付的相关专卖经营证照和标识。3、乙方应自行处理与下一级专卖网络之间的业务往来结算事项,并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其它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拟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假设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协议签订
13、地法院进行裁决。2、本协议之签署,如系甲乙双方续约的性质,那么以前所签之协议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即自动作废。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假设乙方自签约之日起8天内无力缴清约定的加盟保证金那么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代表签字:_代表签字:_日期:_日期:_建材代理合同书范本二委托方:_代理方:_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双方共赢互惠互利的原那么,经双方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本合同书的全部之条款,希望双方共同守约执行。一、合约事项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人造石系列产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开展前景
14、。 甲方同意:自 年 月 日至自 年 月 日,授权乙方为人造石产品在云南昆明市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方,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效劳。二、乙方根本权利1.乙方享受甲方提供全国代理商同一时间的统一价格。2.乙方享受乙方新产品发布和价格修改的第一时间通知。3.乙方享受甲方对其的区域价格保护,甲方不对云南昆明地区除乙方外的其他客户主动销售人造石产品,但假设有云南昆明地区除乙方外的其他客户主动找甲方采购人造石产品,甲方采取提价销售,所有超过乙方代理价格所得均归乙方所有,提价产品不包括莎安娜和雪花白玉两种市场常规产品。4.乙方享受甲方样品和产品目录册支持以及甲方在云南昆明东部石材市场乙方经营钢房大门上
15、方的广告牌(布)。5.乙方享受销售甲方人造石产品的自行定价。6.乙方可以在代理区域内自主进行与销售相关的促销活动和广揭发布。7.乙方享受免费参加甲方组织的技术、营销和销售方面的培训,并可以得到人造石产品知识的支持。三、乙方根本条件1.乙方应具备法人资格。2.乙方平均月销售不少于50万元,除莎安娜和雪花白玉两种市场常规产品外,其他产品品均月销量不少于25万元。3.乙方用于人造石方面的流动资金不小于50万元。4.乙方应至少有一名具有人造石销售经验的专职销售人员。5.乙方要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富有推广新产品的的精神,对人造石事业有成充满信心。6.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销售。7.乙方在云南昆明市内进行产品的直接销售,并且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策略及价格体系,不允许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