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居民委员会流淌人口方案生育合同-站 计生合同 第 号甲方:_乙方:_为了加强我村对流淌人员的方案生育治理工作,按照省人口与方案生育委员会的工作方针,推行村民自治、合同治理,落实流淌人口方案生育治理“谁出租谁负责、谁运营谁治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那么,确保本村(或居委会)依法做好流淌人口方案生育工作,维护用工单位、出租屋业主以及流淌人口实行方案生育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方案生育工作,组织施行和严格执行国家流淌人口方案生育治理方法。通过民主决策、民主治理,对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开展自我教育、自我治理和
2、自我效劳活动;(二)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活动,向乙方宣传流淌人口方案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普及“五期教育知识,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效劳;(三)为乙方流淌人口方案生育治理提供指导,按规定查验流淌人口婚育证明,检查流淌(暂住)人员的方案生育情况;(四)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生育、节育、避孕方面的征询效劳;(五)免费为乙方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查环查孕效劳。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与流淌人员签订承包租赁合同或劳动合同时,应把方案生育列为合同主要内容之一。流淌人员违犯方案生育规定的,要予以辞退、辞退或停顿租赁;(二)乙方不得招用、租赁、容留未落实方案生育节育措施或未办理有效流淌人
3、口方案生育证件及违犯方案生育政策的流淌人员;(三)乙方要主动负责被招用或出租等关系的流淌人员方案生育治理工作,如实反映流淌人口方案生育情况,积极配合村(居)委做好登记、建立档案,流淌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登记率、持证率和验证率要达100,并接受方案生育部门监视、检查;(四)乙方不得阻止方案生育执法人员检查流淌人口方案生育证件或在检查中威胁、殴打工作人员;(五)乙方应按时组织本单位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结扎一年以上者除外)到镇方案生育效劳所进展查环查孕,保证本单位流淌(暂住)已婚育龄妇女的查环查孕率达100。每年查环查孕三次(时间为1月至4月15日前为第一次,5月至8月15日前为第二次,9月至12月15
4、日前为第三次);(六)乙方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有怀孕或当年出生情况(包括在异地出生后在乙方单位居住)的要及时登记报告甲方,并向甲方提供该育龄妇女的有关材料以便甲方治理及提供效劳。第三条:甲方违约责任(一)违犯第一条第(一)、(二)、(三)项的,乙方可通过甲方上一级部门,追查主管人员或直截了当责任人员的责任,也可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投诉;(二)违犯第一条第(四)、(五)项的,可向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投诉。第四条:乙方违约责任1违犯第二条第(一)、(二)、(三)、(五)、(六)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流淌人口方案生育治理职责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方案生育治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警告两次(含两次)以上仍拒不履行流淌人口治理职责的单位,进展停产、停业整顿;出租屋业主拒不履行流淌人口方案生育治理职责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处以500元以下的违约金(不接受处理的,在村分红款中扣除);2违犯第二条第(四)项的,送公安机关处理。第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镇方案生育部门存档一份。甲方:_乙方:_法定代表人:_代表人:_年_月_日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