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湖南省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性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期限为 年(月)。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二、工作时间第四条 乙方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个小时,具体日工
2、作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五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开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第六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技术工作岗位的,乙方应持证上岗。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漠视乙方平安健康和不道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四、劳动报酬第九条 乙方的小时工资标准为 元,(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十条 甲方每周星期 以法定货币形
3、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五、社会保险待遇第十二条 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根本养老、根本医疗保险。第十三条 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六、劳动纪律第十五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平安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
4、;保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应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延续手续。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二十一条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
5、经济补偿金。第二十二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局部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局部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给对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赔偿。第二十四条 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 元。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第二十五条 其他违约责任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六条十一、劳动争议处理第二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 月 日乙方:(签名)年 月 日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