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合同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供住宅区)甲方(委托人):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乙方(受托人):_物业管理公司为加强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平安、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那么(以下简称住宅区细那么)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一)甲方将位于_区_路的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效劳,承包经营,自负盈亏。(二)管理事项包括: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
2、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养护和管理;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4.公共生活秩序;5.文娱活动场所;6.便民效劳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7.车辆行驶及停泊;8.住宅区档案管理;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二、委托管理原那么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表达为业主提供优质效劳和责、权、利相统一原那么。三、委托管理期限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四、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五、
3、双方责任、权利、义务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方法付给乙方;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平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平方米,员工宿舍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6、不得干预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
4、合同;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效劳费收费标准;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那么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方法;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
5、,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工程,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前方可实施;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那么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效劳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
6、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及有关资料;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效劳工作;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年内到达_标准。(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万元,合理支出_万元,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作为经营收入。
7、七、风险抵押(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乙方经济损失;(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八、奖罚措施(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奖励乙方。(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民币_元(全国)、_元(省)、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
8、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那么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至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为准;
9、(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那么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十、其他事项(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合同的有效组成局部。(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
10、民法院裁决。(五)(六)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时间: 年 月 日附:住宅区业主公约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平安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一、本住宅区情况1.地点_区_路;2.总占地面积:_平方米;3.总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住宅_平方米,非住宅_平方米(商业用房_平方米,(商业用房_平方米,其他_平方米);4.楼宇_栋_套;其中:高层楼宇_栋_套,多层楼宇_栋_套;5.业主数量:_个;6.管委会财产:(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元;(2)物业管理用房_平方米,其中:管委会_平方米
11、,物业管理公司_平方米;(3)商业用房_平方米;(4)其他;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1)道路:车行道_平方米;人行道_平方米;(2)园林绿化地面积:_平方米;(3)教育设施:中学_所,建筑面积_平方米;小学_所,建筑面积_平方米;幼儿园_所,建筑面积_平方米;(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个,建筑面积_平方米;网球场_个,占地面积_平方米;门球场_个,占地面积_平方米;游泳池_个,建筑面积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_个,占地面积_平方米;其他:a、b、c、(5)路灯_盏;庭园灯_盏;其他为灯:a、b、(6)污水检查井_个,排污管_米;雨水检查井_个雨水管_米;化粪池_座;明沟_米;暗沟
12、_米;(7)消防水泵头接口_个;(8)停车场_个,总占地面积_平方米,车位_个;(9)综合楼_座,建设面积_平方米,其中:a、b、(10)肉菜市场_个,建筑面积_平方米;(11)邮电局(所)_个,建筑面积_平方米;(12)影剧院_座,建筑面积_平方米;(13)医院_座,建筑面积_平方米;(14)其他: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0有_、_、_项已工音乐会使用,有_、_、_项尚未竣工或交会使作,预计_年_月可交会使用。8.其他事项:(1)(2)(3)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1.业主大会的召集:(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到达50%以上时,由区住宅理部门会同开发建
13、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的士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e.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f.住宅所有有
14、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经持有10%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那么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到达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那么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