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合同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汽车制造)目录1)合同宗旨2)合营公司的成立、名称和法定地址3)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4)车型范围、数量和生产能力5)资本、投资比例和资金筹措6)增资和资本转让7)利润率8)利润汇给和资本汇回9)董事会和管理机构10)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11)国产率12)地址、根底设施和公用效劳13)进出口14)外汇平衡和支付15)关税16)会计17)报表和审计18)职工管理19)_公司派遣的雇员20)保险21)合同的生效和期限22)清算和分配23)局部失效24)不可抗力25)未行使权利26)争议的解决27)合同文字28)通知29)附件附件一:技术转让协议附件二:职责范围本合
2、营合同在_年_月_签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_市,合同各方为:_以下简称甲方),其法定地址在_;_以下简称乙方),其法定地址在_;_以下简称丙方),其法定地址在_;_以下简称丁方),其法定地址在_;上述四方按照平等互利原那么,经过友好谈判,决定根据一九七九年七月八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在中国_共同建立一个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建立这一合营公司的目的是:采用甲方公司的最新技术,制造汽车和发动机;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经营合营公司,为中国汽车工业作出奉献。为此,甲、乙、丙、丁四方现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合同宗旨本合同宗旨为:1.规定合营公司的建立;2.规定合
3、营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性质;3.规定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4.规定合同各方与合营公司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合营公司的成立、名称和法定地址1.合同各方同意按合资法建立合营公司,根据合资法第四条,合营公司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2.合营公司的名称为:中文:_英文:_缩写为:_。3.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4.合营公司应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以下简称“经贸部)批准本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合营公司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即告成立。5.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6.商标“_已由甲方在国际上向瑞士日内瓦世界工业产权组织国际局注册,注册号为_,并单独在_国家注册,在北京商标注册
4、号为_。甲方许可合营公司在本合同期限内有权使用这一商标作为合营公司名称的一个组成局部,但是“_这一商标在中国要继续得到注册,并且甲方应能继续按本合同、章程和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在合营公司中施加其影响,特别是对合营公司所制造汽车的质量施加影响。在本合同终止时,合营公司应不经甲方提出要求立即改变公司名称、新的公司名称不得把“_这一商标或其任何缩写作为一个组成局部,也不得有任何其他类似于上述商标的组成局部。同样,如果甲方在合营公司资本中的份额不管由于何种原因而减少,致使甲方认为它将丧失按本合同、技术转让协议和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在合营公司充分施加影响的法律上的或实施上的可能性,特别是对于合营公司所制造汽车的质量充分施加影响,那么经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合营公司应立即以同样方式改变其公司名称。如合营公司未履行这一义务,那么甲方根据本合同有权办理一切手续,以改变合营公司或其合法继承者的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