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用合同(副总)甲 方:吴江市宝德隆纺织 乙 方: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户籍住址: 联系 :现 住 址: 联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江苏省相关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订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1.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1.2 在聘用期限内,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和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排。第二条效劳期限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聘用期限为 年,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第三条工作时间甲方根据工作和经营需要,对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2、第四条劳动报酬4.1 乙方劳动报酬实行年薪制,双方特别约定乙方担任甲方副总经理年薪为税 (前、后)年薪人民币 元。发薪方式为:每月发放人民币 元,剩余局部在每工作满1年后一次性发放。4.2 乙方年薪收入中包括:4.2.1节假日、法定休息日及其他时间的加班费,奖金、出勤津贴等工资性收入;4.2.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已经充分包含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的对价,以及劳动法规定的其他待遇。第五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5.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平安、卫生条件。5.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制定的全部平安操作规章制度。第六条福利待遇6.1甲方为乙方报销4次上海台北往返机票(限于往返1次/季度)。6.2其他待遇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第七条乙方的职责7.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7.2乙方应按时按质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服从甲方按规章制度进行的管理。7.3 乙方应当保护甲方的财产,全面维护甲方利益。7.4 乙方负责甲方的生产管理、产品品质管理、营销管理、平安管理和员工管理等管理工作 ,并直接承担管理责任。第八条专有效劳、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