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婚姻介绍合同-站 甲方:_乙方:_为了进一步发挥婚介超市信息平台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和网络信息资源,为社会各界的单身朋友效劳。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老实守信的根底上,就婚姻介绍效劳一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效劳方式1甲方向乙方提供需要效劳的内容和需要发布的信息:2乙方利用本人的信息渠道和信息资源,向甲方提供以下效劳:a在媒体和网站发布征婚信息,可以在网站、局域网、图文查阅会员材料。b为甲方客观推荐会员,提出合理化建议。安排好见面事宜。c组织会员联谊活动。第二条效劳承诺1甲方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可以选择指定工作人员为其效劳。2乙方要在收到甲方会员登记表1个工作日
2、内将乙方信息入库,做好会员治理工作。3乙方在收到甲方需要效劳内容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信息反响。4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征婚会员的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性。5乙方每个月至少要对甲方进展或电子邮件回访两次,并做好回访记录。6乙方按照甲方的征婚要求,为甲方推荐入围人选、征得双方同意安排见面。7乙方为甲方提供心理征询,婚姻建议。8通知甲方参加婚介超市举办的各种交友活动。第三条效劳期限自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甲方撤档终止。第四条效劳费用根本效劳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自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一次性付清_元。特别效劳费另行商定。第五条双方责任1甲方提供必要的证件确保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甲方发布的信息,其真实性和
3、可靠性遭到质疑时,由此所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当。2甲方接受约见时要准时、文明礼貌。及时反响意见。联络方式改变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如婚姻圆满、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撤档手续,征婚材料退还甲方。合同终止。3乙方必须为甲方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应征者以外的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泄露甲方征婚信息材料。4乙方不得以婚托、虚假广告等方式欺骗征婚者,否那么其收取的根本效劳费用双倍返还给甲方。5乙方提供的信息,会员自述局部的内容仅供甲方参考,甲方与会员在交往中不要发生经济往来,乙方不承当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和责任。6乙方必须认真细致的做好效劳工作,存在征询题要及时与乙方获得联络。第六条违约处理双方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违约,应按照协议分清责任,本着友好协商的原那么自行协商处理。双方不能协商的,可请双方主管部门进展调解处理。双方不愿协商处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按司法程序处理。第七条其它商定1协议的修正及补充,只能通过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才能生效。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年_月_日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