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YS/T418-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YS/T418一1999有色金属精矿产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与YS/T418一1999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动:一增加了包装材料材质的明确规定:一增加了包装精矿的品种:一增加了集装袋的包装方式:明确了包装规格的技术要求:刚除了包装精矿水分的明确规定:一对有关的保险条款按保险的有关要求进行更改:一对包装材料的扣重条款明确了计算方法:一对精矿的安保措施进行完善。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243)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贵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本标
2、准参加起草单位: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责任公可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华锡集团股分帘限公司、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习、赵军锋、张泽林、刘正鸣长光华、张勇、洪雌文、张波、陈根平、李泽、罗佩珍、梁金凤、胡新平、王佑芳、胡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YS/T418-1999.YS/T 418-20123.3.4精矿产品装车或船,不得超过允许装载重量,装运精矿高度不得超过车或船墙板。3.3.5金精矿、银精矿等稀贵精矿产品,宜采用集装箱装运,每袋包装重应基本一致,装箱后要采取铅封、上锁等防盗措施。3.3.6包装物重量的扣减。可将310条较完整的、有代表性的包装袋称重,取平均值来计算。也可由供需双方依据标准袋重协商确定。13m侧面底面2.8mIm侧面2.7m图1大袋规格示志图(侧面)2(底面)图2集装袋规格示意图(规格尺寸见GB/T10454、GB/T174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