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交流意向合同范本甲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乙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苏北地区发展的意见(苏政发12号)精神,推动苏南、苏北劳动力对口交流,充分挖掘劳动力资源优势,营造区域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发展格局,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年甲方拟引进乙方提供的各类工种劳务人员人。其中:1.缝纫工人;2.电子操作工人;3.餐饮、宾馆服务员人;4.机械操作工人;5.建筑、运输业人。二、年乙方可供输出的各类工种劳务人员人。其中:1.电子工人;2.焊工、车工人;3.服务员人;4.缝纫工人;5.汽车司机人;6.其他人。三、各项具体事宜由双方按有关规定另行商定。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及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