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范本2篇上海劳动合同范本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码:地址:住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期限为:.(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二、试用期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录用条件为:.三、工作内容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
2、位。使用提示: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情况及调动的具体理由。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具体为:.第七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第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乙方应仔细
3、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五、劳动报酬第十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六、保险福利待遇第十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使用提示:本市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类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4、:.七、劳动纪律第十三条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告,并组织乙方学习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立马告知乙方。八、劳动合同的变更九、劳动合同的解除十、劳动合同的终止十一、经济补偿十四、其他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最简易的劳动合同范本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
5、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合同期限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第三
6、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条乙方实行工时制。(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三)实行不
7、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第六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第九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第十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
8、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第十一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五、劳动报酬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三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一)计时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
9、价约定为元。(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条中明确。第十四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第十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工资报酬。第十六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第十七条甲方
10、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第十八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十九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第二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11、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1.2.3.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第二十四条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告。第二十五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二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二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2、。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
13、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三十一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5
1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6.义务服兵役期间的;7.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8.单位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立马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
15、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四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立马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九、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三十八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立马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第三十九条甲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