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拍摄电视剧合同甲方:乙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就投资合作拍摄集电视连续剧(暂名,以下简称为剧),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达成共识,双方均同意接受本合同规定的每一条款及条件。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甲方:名称:法定地址:传真:电话:邮编:乙方:名称:法定地址:传真:电话:邮编:第三条剧的全部制作费用预算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为每集元,暂定为集,总投资预算为元。其中甲方每集投资元,共投资元;乙方每集投资万元,共投资元。拍摄完成后剧其中国大陆版权归甲方所有,海外版权归乙方所有。第四条甲、乙双方为剧本编写期间所需的资金支出由双方自行承担,编写完成剧本的版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2、。第二章合作方式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剧由双方根据协商确定的预算共同制作。暂定为集,如根据剧情及拍摄的实际需要,增加该剧的集数,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3条的预算成本追加相等比例的投资。第六条剧剧组由甲、乙双方各派一名制片主任参加拍摄。剧组的组建及日常管理,财务的支出均由双方的制片主任签字方能认可。在剧拍摄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需要解决的,应由甲、乙双方的制片人共同协商确定解决的办法。第七条对剧剧组主创人员及主要演员的选择,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乙方保证剧每集至少提供名香港演员担任主要角色参加拍摄。第八条在双方共同摄制剧的过程中,应互相配合,各自发挥优势。第九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联系新的合作方,但
3、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与之签订投资合同,所签的合同不能与本合同有抵触,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新增加的投资部分冲减甲、乙双方在总投资中同等投资比例。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第十条甲、乙双方各派出一名财务人员参加该剧的财务管理,以监督投资双方资金投入及支出的情况。第十一条在剧开机前日甲、乙双方各投入资金拍摄的需要作出全剧资金计划,甲、乙双方确认计划书后根据计划按时按量投入剧组使用。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如其中一方在日内未能按以上规定的时间及计划的金额投入资金,则视其自动放弃参与剧的任何权利,已投入的资金扣除30作为违约金,其余部分待该剧全部发行完毕后退还。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同意,设立剧组专用账号,在剧全部
4、摄制完成统一结算后即予废止。第十四条拍摄完成后的剧的大陆一切版权归甲方所有,海外的版权归乙方所有。这里的版权包括国内、海外播映权许可、歌曲、背景音乐、家庭盒式录像带、vcd、ld、dvd及因剧派生出的一切权利。第十五条剧拍摄完成后如报送审批不能通过或需修改,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修改所需费用由双方按同等比例负担。第十六条甲、乙双方约定,剧对外宣传一律由双方共同制定的宣传计划进行,均以双方的名义实施宣传计划。第四章其他第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拉到的赞助(资金或实物)该方提取30的酬金,摄制组使用30,剩余部分40归为双方的利润。第十八条摄制组为拍摄所购的资产在剧组结束拍摄完毕后列出清单按比
5、例折算,归还给甲、乙双方或按双方同意的折价出售。第十九条剧的主创人员的名单排名及参加投资各方的排名顺序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形成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五章合同生效、变更及解除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参加投资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的方法。第六章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第二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除承担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该合同总标的20作为违约处罚金。第二十三条双方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地区相应的法院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签约各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