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优秀范本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范文一本合同由以下双方订立:(1)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成立及存在某个单位的法人(以下简称甲方);(2)有限公司,一所在香港法律下成立及存在某个单位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缘由:根据一份由甲方及乙方(以一统称双方)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关于建议合作促进和发展广东省及中国其他地区的食品工业的意向书,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并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其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及条例,成立一合资经营企业,名为(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2、司)以促进发展中国的食品工业及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与科学管理方法以实现上述目的。第一条合营双方的名称,注册所在国/所在地区与法定地址(略)。第二条合营双方法定代表的姓名、职业及国籍(略)。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3.1公司的中文名称:公司。3.2公司的英文名称:。3.3公司的法定地址:。3.4公司为一有限责任公司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的法人,公司的所有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法令及条例,公司的所有合法权益及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及保护。3.5公司成立的宗旨在于充分利用中国的丰富食品资源及物料以发展食品工业,采用乙方在此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及引进先进的
3、科技和设备,以香港和国际市场为目标,产品以出口外销为主,提高广东食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充分利用乙方在香港和世界各地的销售网点,已成功地实现以上的目的并为双方的利益取得理想的经济利润。公司的经营范围于初期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a)充分利用中国地域食品原料丰富资源的优势和公司先进的工商管理技术的优势对食品工业的产量与品质的提高而进行技术改造,及引进国外高级物料、良种。(b)通过公司引进香港及外国先进食品加工技术设备,以及对肉类、蔬菜、水果、酱料、调味、添加剂、饮料和冰淇淋等方面进行生产加工,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并配套包装、冷藏、运输等方面的营运设施。(c)设立包装容器工厂,除供应本公司
4、需要外并在国内外市场进行销售。(d)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在香港和海外设立产品销售中心及网点。(e)随着公司的发展在广东省设立信息资料、科技咨询和技术培训中心,以促进食品工业的发展,以利于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f)与广东省的其他经济实体进行补偿贸易及其他类似的商业安排。(g)在董事会(如以下之定义)认为结合上述的一项或多项业务与其有附带关系或适合于经营的需要时,可以独立经营或以投资于其他合营企业或经济实体的方式,从事食品工业内的其他有关业务。第四条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合营双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出资额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与转让的规定4.1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4.2甲方
5、的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数额为人民币万元。乙方的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数额为万元。但乙方的出资应以缴付,按缴付当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公布的外汇买卖牌价的中间价换算人民币计算。第五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5.1双方应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来进行利润的分配和亏损的分担。惟双方对公司的责任只限于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额。5.2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和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条例缴纳所得税后,其年度利润应按以下的原则分配:(a)依照董事会决定的比例,预先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以及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b)任何一年
6、的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数额不得多于公司百分之五的税后利润。第六条合资双方的责任6.1甲方及乙方应尽力促进公司的业务活动。6.2在不影响的原则下,双方同意各自主要负责以下各项:甲方:(a)负责办理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和申请公司的营业执照;(b)负责申请公司按规定享受的减免税收待遇;(c)负责申请设立公司的外汇存款账户及人民币存款账户;(d)负责为日常及办公使用的进口用品、设备及器具办理报关手续及领取进口许可证,并为出口物品领取出口许可证;(e)负责为公司申请有关的办事处;(f)负责推荐称职的中国职员;(g)负责申请乙方出入人员的出入境通行证件;(h)负责提供国内食品及市场趋势有关的信息资料;(i)负责
7、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食品工业中的其他机构建立并保持固定的联系;(j)负责促进并协助公司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销售;(k)负责由公司指定的其他事项。乙方:(a)负责公司生产的产品在香港和国际市场销售;(b)负责提供香港和世界各地区的食品及食品有关的市场信息资料;(c)负责提供市场现有的现代食品科技和市场的信息资料;(d)负责在香港和其他国家及地区办理有关业务的注册登记手续;(e)负责介绍国外食品专家学者到公司所属企业及广东省其他食品企业传授食品生产技术;(f)负责公司业务的运转、公司骨干职员的业务培训和引进健全的管理经验;(g)负责与外国食品工业中的其他机构建立并保持固定的联系;(h)负责由公
8、司指定的其他事项。第七条董事会的组成、职责、权限7.1双方于公司成立后组织成立董事会(董事会)。董事会人数为名,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担任。董事的任期为年,若双方同意可以连任。若某董事因故需要更换时,由委派方另行安排接替并报审批机关备案。7.2董事会是公司比较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双方董事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第八条部经理与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和聘用办法8.1公司成立一管理事务处以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事务处设一位总经理及一位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管理方针和决议。在董事会休会期间,总经理应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
9、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公司,对内任免下属人员,并行使董事会所授予的其他职权。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于处理重要问题时与副总经理协商。8.2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用,总经理由乙方担任,副总经理由甲方担任。第九条场地使用权9.1公司应向负责土地的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经营场地的使用权并以其名义签署场地使用合同。第十条保密协议10.1甲方及乙方承诺于未获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透露或容许泄露任何因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获得的有关公司业务的资料给未经授权可接受该资料或文件的任何人士或经济组织。10.2甲方及乙方同意公司应实行一个制度以安全保管上述第段所提及的资料及文件,同时公司得尽
10、其所能地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使此等资料及文件被公司职员及工作人员泄露的风险减至最低限度,但由双方明确地准许透露的除外。10.3如甲方或乙方获知任何有关侵犯公司专利权、商标、版权、其他知识产权或类似的事件时,首先发觉的一方应将其所有的有关消息通知另一方,然后双方协商(如有必要)应采取的行动。10.4在甲方或乙方认为必要和恰当时,公司应采取行动和步骤以保证公司的知识产权利益。第十一条经营计划公司应按其业务范围制订其经营计划,此等计划于获得董事会批准后应予实行,并呈交有关部门备案。公司有权决定是否于国内或向国外采购主要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配件、交通工具及办事处用品,于购买条件相同的情形下,
11、公司应首先考虑中国的产品。公司有权自行将产品在中国市场内销售或委托有关机构代销。此等产品的售价应由公司按竞争情况来决定。由公司确定产品售价应报有关部门备案。双方认识到出口对外汇收支平衡的重要性,在保持外汇平衡的原则下,双方同意将重点放在产品出口活动上。双方进一步同意于公司成立后按公司与乙方同意条款及条件委托乙方或乙方的联营公司为公司出口产品的国外总经销人。那些出售给经销人用作国外销售的产品的售价应由公司与经销人协商,并且考虑到该种产品于国际市场上的通行价格来决定。于这种情形下决定的出口价格应呈交董事会审批,然后呈交有关部门备案。第十二条外汇管理12.1公司的一切外汇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12、汇管理条例和对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管理施行细则,以及其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办理。12.2公司凭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的营业执照在中国银行广东分行或其他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银行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存款账户。12.3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汇入外存款账户,一切外汇支出均需从外汇存款账户中支付。12.4公司应保持外汇收支平衡,公司于外汇收支上所产生的不平衡应由甲方以其外汇收益弥补。12.5为使公司能保持其外汇收支平衡,公司应获准以其人民币利润在中国购买制成品或原材料,而此等原材料或其制成品或最终商品于经过生产环节处理或加工后可出口至国外以换取外币。12.6乙
13、方从公司得到的人民币利润可按中国外汇管理总局公布的兑换率兑成外币,并于缴付所有需缴税项后通过中国银行按外汇管理条例汇往国外。12.7公司在国外或港澳地区的银行开立外汇存款账户,应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批准,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报告外汇收支情况和提供银行对账单。12.8公司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可按中国银行办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办法向中国银行申请外汇贷款和人民币贷款,公司也可从国外或港澳地区的银行借入外汇作为资金,但必须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备案。12.9公司的外籍职工和港澳职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依法缴税后,除去在中国境内使用的花费,其剩余部分可以向中国银行申请全部汇出。第十三
14、条财务、会计及税务(略)第十四条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及劳动保险(略)第十五条保险(略)第十六条公司的合营期限,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程序公司的合营期限为()年,自公司的营业执照发出之日起计。合营期满前一年,如双方愿意延长合营期限,双方各自授权代表签署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书,并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呈报审批机关审批,经批准延长合营期限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七条违反合同的责任17.1合营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义务,违约一方得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17.2在合营期限内,双方都无权单方面宣布撤销或终止本合同。第十八条解决合营双争议的办法及程序18.1双方如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发生争
15、议,应由董事会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8.2假如董事会在收到其中一方的书面要求调解的()天内才能解决该争议,可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的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九条合同文本19.1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自存中文和英文文本各一份。19.2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双方书面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任何上述修改或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和公司章程经中国审批机关批准后即生效。第二十一条合同适用的法律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由其引起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甲方:乙方:年月日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有关法规,中国共产党公司和国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第二章合资各方第二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第三条合资各方中国共产党公司(甲方):在中国共产党地登记注册法定地址:中国共产党市区街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