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代理合同范本标注版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委托代理合同范本标注版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2、):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律师事务所法定地址:负责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国办所、合作所)电话: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1、委托代理内容: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3、委托代理期限: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二条指派代理律师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担任甲
3、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第三条代理律师的职责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尊重甲方的知情权,立马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仔细听取并妥善处理,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
4、的甲方利益。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第四条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
5、间等)第六条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第七条不属乙方的收费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第八条禁止合同外收费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第九条合同提前终止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
6、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依据本条第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或/和第或/和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第十条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第十一条守约承诺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
8、赔偿责任。第十三条合同解除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第十四条履职监督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仔细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第十六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七条合同生效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第十八条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