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4篇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双方在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下,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障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照执行。一、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二、结构形式:地下室现浇屋顶,一层底商,二层以上砖混。三、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围计算。四、承包范围:按图纸上的要求及甲方技术交底。五、工程工资:地下室及一楼底商元/平方米,二层以上元/平方米。六、付款方式:每上一层板付总价%,每粉刷一层付元,工程施工结束后,双方进行实际测量,然后按实际所作的面积乘以造价为工程总造价,按工程总价2%留保质金,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保
2、质金一次性付给乙方。七、质量要求: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符合建筑标准,节约原材料,如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原材料、破坏及浪费,应承担责任。八、工期要求:自开工之日起完工九、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提供图纸一份及技术交底,立马保证水电路三通,保证建筑材料按时到位为乙方做好准备(建筑材料不能远离施工现场50米以外),甲方负责工人住宿、就餐、场地的安排。2、乙方负责施工中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工具,包括铁钉、铁丝。3、确保施工人员安全、设备大小问题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十、其它事项:1、因外界到工地闹事或其它纠纷累计超过8小时,由甲方按每人每天元计算工资
3、。2、合同未尽事宜,补充规定应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工程不含内外墙涂料、一楼立面外墙瓷砖,保证粉刷质量。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法定代表人(签):年月日年月日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文2甲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地点:二、工程质量:合格。三、承包方式:四、开工日期:某年某月某日,竣工日期:某年某月某日。五、工程结算:以建筑实际面积双方会同丈量为准,每平方价格元整。六、工程付款方式:一层封顶后付建筑面积的%工程款,二层封顶后付建
4、筑面积的%,三层封顶付建筑面积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七、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材料要求按图纸设计为准。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九、本合同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法定代表人(签):年月日年月日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文3甲方:(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乙方:(同上)(承包方)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
5、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第二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第三条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第四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第六条工程进度计划第七条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第八条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第九条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第十条工程验收第十一条决算第十二条保修第十三条争议处理第十四条违约责任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各执份。本合同自
6、年月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法定代表人(签):年月日年月日对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建筑工程承包合同(2)对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建筑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为完成某建筑工程而确立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点:具有国际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属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公司、法人;二是承包人须在外国履行其全部或大部分合同义务,即合同的履行地是在承包人所属国以外的其它国家或地区
7、,故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巨额资金,故合同标的常常很大,交易中通常都需要各种各样的银行担保。履约期长。风险较大。为减少风险,合同中除预订有货币条款和不可抗力条款外,通常还含有价格调整条款、艰难情势条款等。对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可以分为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以下列举的是一个总承包合同:土木工程建筑承包合同第一章一般条款定义和释义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义者外,下列词语应解释如下:“业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权利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承包人”指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某个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继
8、承人和业经认可的受让人。“工程师”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师,或由业主随时任命且书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师履行合同职责的其它工程师。“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或由业主或工程师随时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职责的任何工程现场监督,其权限上工程师书面通告承包人。“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建工程。“合同”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还可指标书、接受证书以及承包协议(如已完成)。“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本合同以下条款规定增减。“建筑设备”指工程施工和维修中或有关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或物品,不论任何性质,但不包括
9、旨在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临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维修或有关工程施工或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任何标书更改中提及的规范,或由工程师随时可能增加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图纸”指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对此种图纸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同的其他图纸。“工地”指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过部分,以及由业主所提供的用作临时储存或其它目的其它土地或场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规定构成工地的组成部分。“业经认可”指已经经书面认可
10、,包括过后对口头认可的书面确认,“认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规定在内。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单数含义的单词也可据有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一样。合同条款的标题和边注不得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虑解释条款或合同。“费用”一词应视为含工地上或以外发生的间接费用。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工程师必须按合同明文规定,履行作决断、颁发证书和发出指令等职责。如业主签发的工程师任命书中规定其某些职责的履行得经业主专门认可,其要件应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规定。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职权,但必须将所有此种授权书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和业主。在授权范围内,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令或认可(仅限于此)对承包人和
11、业主具有与工程师的指令或认可同样的效力。以下规定属于例外: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认,不得影响工程师此后否认以及命令拆毁、移动或拆除此种工程或材料的权力。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决定不满意,其有权将此决定提交工程师确认、取消或更改。转让和分包未经业主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规定或依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收益转让,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按本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款项除外。承包人不得转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工程师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种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担的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
12、义务,他必须对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不履行和过失负完全责任,如同这些行为、不履行或过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所为。以计件方式提供劳力不得视为是本条所规定的分包。合同文件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规定: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语言;合同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以及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解释合同。如果文件用一种以上语言作成,用以解释合同的语言也必须在第二部分中规定,且将被定为“主体语言”。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规定优于其它任何构成合同的文件的规定。以上述规定为准,构成合同的数个文件可视为能互相解释,如意思含糊或不一致时,由工程师解释和处理,并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如工程师
13、认为,服从此种指令会使承包人发生额外费用,而此种费用是承包人由于上述意思含糊或不一致而按理无法预见的,工程师应予以证明,业主必须支付相应的额外款额以补偿此种费用。图纸由工程师独自保管,但须向承包人免费提供两份副本,承包人所需的其余副本由他自己制作并承担费用。合同履行后,承包人须将全部合同图纸归还工程师。承包人必须将按上述规定所提交的一份图纸副本留在工地,让工程师及其代理,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任何其它人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查阅使用。如工程师不在适当时间内再提供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工程计划或进展便可能被延误或中断时,承包人必须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书中应详细说明所需的图纸或命令,所需原因和
14、时间,以及如果不立马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误和中断。如承包人按本条第款规定索要图纸或命令,由于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从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承担费用,工程师必须考虑此种延误,以决定是否按本合同第条规定延长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担的此种费用必须得到补偿。在施工期间,工程师全权负责随时进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和指示,以满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维护所需。承包人必须执行且受图纸和指示的约束。一般义务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条款,对工程的施工和维护予以应有注意,且提供此种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包括劳动管理在内的所有劳力(包括劳力监督)、材料、施工成套设备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临时或长期性质,只
15、要合同明文规定需要或根据合同合理推断需要。承包人必须对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当、稳定及安全性负全部责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或临建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概不负责。如经要求,承包人必须签署一承包协议,该协议由业主制定并承担费用,协议应附带必要的修正条款。为正常履行合同,在标书中,承包人应承诺按要求取得保险公司或银行的保单或保函,或其它业经认可由承包人向业主负连带责任的担保,其数额不超过验收证书中规定的保单或保函额,上述保险公司、银行或担保以及上述保单或保函的条款必须经业主认可。此种保单或保函的取得或担保的提供,以及缔结保单或保函的费用应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业主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其代理人在进行工程考察时获得的水文及地质情况资料,标书必须视为是基于此种资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须对资料的理解自行负责。承包人也必须被视为已视查了工地及周围环境,查阅了可获得的有关工地资料,且在提交标书前,对一切实际情况,从形式到性质,包括地质条件、水文和气候条件、工程范围和性质以及完成工程所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