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二)第四部分一、合同专用条款(采用建设部推荐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格式)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1.1在本合同中,下列词及词名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合同”是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合同图纸、合同价格组成的实体项目费(除工程量)、措施项目费、合同价格汇总表的各项费率、以及其他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协议、往来信函、纪要、备忘等所有合同文件的总称。本合同之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包括两大部分,即发包人对措施项目的一般要求部分和构成实体项目费的分部分项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部分。“合同价格”本工程处于施工图
2、设计阶段,现双方无法通过施工图计算出标底和投标报价,因而不能确定总承包价。总承包人承诺接受甲方在审定的工程报价时,将依招标文件16款的要求,在保证不低于个别成本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的实际将提出具有市场竞争性平均水平的价格,作为投资控制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以下称“约定承包价”与“合同价格”有以上等同的解释。“合同价格组成实体项目费”是指构成合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体工程量与相应基价的乘积的累加实体工程量(基价主材、设备费),但其中的各项工程量不具有合同约束力。“合同价格汇总表”是指实体项目费、利润、措施项目费、价差、其它项目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税金组成。但仅其最终汇总的合同价格和各项取费费率具有
3、合同约束力,分类汇总金额只在甲方审核和调整付款计划时有参考作用。“发包方(甲方)”本合同指市局及其合法继承人。“监理工程师”指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工程监理公司:北京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设计人”指)设计公司“开工日期”指20某年某月某日“付款计划”是指乙方依合同约定,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审批的申请付款文件。监理工程师起草的付款证明是确认文件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基础文件。“材料设备”是“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总称,可以是单指“材料”或“工程设备”,应联系上下文进行相应理解。“分包”一词,是指总包负责择优选择,经甲方批准的分包;发包人经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的分包;甲、乙方联合招标,择优选择
4、的分包,这三种方式通称“分包”,具体分工见招标文件中本工程招标范围一览表。“合同图纸”是经政府指定机构审查合格后的施工设计图,以下所用“图纸”一词与“合同图纸”为同一解释。2.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2.1合同通用条款本款约定的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应约定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包括其附属文件(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7)合同图纸2.2合同价格组成实体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合同价格汇总表(其中的汇总价和有关费率)、计日工清单(可能发生的措施项目费以外的人工)和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清单等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有合同约束力的类似文件。2.
5、3如果合同通用条款的任何条款写明了“可”或“应”由合同专用条款具体约定,而合同专用条款又无相关具体约定,但在“一般要求和措施项目”中有相关具体约定时,则“一般要求和措施项目”中此类约定应具有合同专用条款所具有的合同解释地位。2.4受本合同专用条款的制约,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实体项目”一词统一修改为“合同价格组成实体项目”和“合同价格组成汇总表”。合同通用条款中的“月度请款单”应相应修改并理解为“进度请款单”。2.5进一步规定如下:(1)除非合同中另有特别注明,如果“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与“合同图纸”之间出现歧义或矛盾时,数量以“合同图纸”为准,质量要求或工艺标准以“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为准;(2
6、)除非另有约定,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签发、签收与本合同订阅或履行有关的协议、信函、纪要、备忘录等亦构成合同组成部分,其优先解释顺序应视其内容与其它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按通用条款执行。4.图纸除按通用条款执行外,补充如下:4.1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图纸,甲方将免费向乙方提供七套晒印蓝图,如涉及外文图纸,甲方负责翻译成合同约定的文字后再提供给乙方;为便于乙方完成竣工图设计,在乙方提出要求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获得由甲方负责设计的一套最新版本图纸的AUTCAD电子文件。4.2与4.3按通用条款执行,以下两条为补充条件:4.4尽管甲方已在合同签订之前已向乙方提供了足够的
7、由甲方负责提供的图纸,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或进场开工后7天内(以其中较早的时间为准)向甲方递交一份乙方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编制的图纸需求计划(主要为各分包工程所需的图纸),该计划应明确乙方对各区段的最迟需求时间。该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审批同意后,作为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主要依据,成为本合同具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供应计划(下文简称为“图纸供应计划”)。4.5乙方应在获得经政府(指定机构)审核合格的任何图纸后14天内将他认为相关图纸中可能存在某个单位的任何缺陷、疏漏或不足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工程师。乙方可以在此书面报告中附上关于弥补或修改此类缺陷、疏漏、不足的建议或方案,以及按此建议或方案实施对合同
8、价格的影响;但不论乙方是否有此类建议或方案,均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批准或指示的变更实施,并按照合同条件约定的变更计价方式与程序变更合同价格。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按通用条款执行。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5.4本工程的设计人为在深圳注册的中建(深圳)设计公司。设计人将指定一名代表作为驻工地代表承担合同约定的设计人工地代表的工作,但设计人工地代表仅在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才会被要求到现场办公。7.总包方项目经理姓名:职务: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甲方将在
9、20某年某月某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现场准备工作。(2)甲方提供的现场上下水源管径分别为上水DN150,下水DN600,甲方提供的临时用电电源额定功率为1260KVA。(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发包人已提供场地东南侧18米宽规划道,可按总承包人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开出路口。(由甲方向市政部门报审)(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由甲方于20某年某月某日以前向总承包人提供。(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由甲方于20某年某月某日以前完成土方工程开工所需的全部证件、批件。由甲方于20某年某月某日以前完成主体工程开工所需的全部证件、批件。(6)水准点与坐标
10、控制点交验要求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现已由测绘部门引入场地。由甲方于2003/6/30以前,向市规划部门申请验收,完成向乙方移交。(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甲方于20某年某月某日提供桩基图纸,20某年某月某日组织设计公司对有关地下工程的图纸进行交底。甲方于20某年某月某日前,发放有关主体工程的图纸。乙方于20某年某月某日前,组织各分包对主体工程的施工图进行图纸会审。甲方于20某年某月某日前,组织设计公司对主体工程的施工图进行图纸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发包人将要求总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施工降水时对道路和电视台、雍逸庭等原有建筑物沉降的影响及措施。(9
11、)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待签约时约定。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待签约时约定。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由有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待签约时约定。(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待签约时约定。(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对其他承包人的服务和配合还应包括:对其他承包人工作在内的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日常协调和管理。为其他承包人立马提供足够和无障碍的工作面。临时水、电接口其他临时设施的支持配合,包括临时用水用电的计量设施。在其他承包人完成工作并将工作面移交给
12、乙方后,乙方应采取的成品保护措施和费用。乙方进驻现场后向其他承包人工作提供所需的基准定位线、基准水准线、主要轴线和其它定位点。垃圾清运。现场施工应搭设的脚手架和外立面玻璃幕墙施工脚手架。且应保证脚手架安装符合有关安全操作要求。(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为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各提供60m2的临时办公室及室内空调和安装电话一部,其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报价时一并考虑。使用方各自承担自己的电话费用。(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此款仅按专用条款执行,专用条款未提到的参照技术说明5.23和6.5执行。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以及环保和安全生
13、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总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乙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居民和公众进行安抚,并在必要时支付补偿金,以避免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可避免的施工噪声、震动、光线等扰民因素导致的民扰对工程进展造成影响。乙方有义务依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不可避免的施工扰民。乙方应保证甲方不会承担任何与施工扰民或民扰有关的费用,且不会遭受任何与施工扰民或民扰有关的费用和延长工期的索赔。(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总包和分包的项目划分承担各自范围的成品保护工作,发包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总包单位在场地施
14、工降水时,应对兴、博爱路等道路及电视台、雍逸庭等建筑物沉降的影响采取措施。(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达到省、市有关文明工地的规定,保护工地周围自然环境和公共设施。(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见本合同文件的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的相关约定。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乙方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给监理工程师本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含直线图);桩基、土方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提供给监理工程师本项目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含直线图);各分包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含直线图)。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15、:在承包方相关负责人审定后报批监理单位7天内确定。10.2承包人应在技术标中和本款中说明总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含直线图)中有关主要节点的时间要求(在正式签订合同时依照施工设计图双方确认)。节点1:桩基、土方工程完成为20某年某月某日节点2:结构到0.000为20某年某月某日节点3:结构全部封顶为20某年某月某日节点4:外装修完成为20某年某月某日节点5:内装修完成为20某年某月某日节点6:本工程竣工交付为20年7月15日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当因通用条款上本款六种原因导致的关键线路工作的工期延误时,乙方可申请延长工期,监理工程师与甲方适当地协商之后,依据情况决定工期延长的时间。竣工日期应随此延长的工期做相应的调整。13.2在合同通用条款本款的基础上误期赔偿,补充如下约定:(1)乙方不能完成上述本款约定的形象进度节点,其违约金为每拖期一天分别为控制节点相关区段的造价的万分之二,但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总造价的3%(百分之三)。(特别应注意的是:本款所约定的形象进度节点与工程款支付的形象进度节点是有区别的)(2)如果之后乙方采取各种组织、技术、经济措施,追回了误期时间,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完成本工程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