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转让合同经典版乙方:甲方为生产加工企业,技术转让协议书。因生产过程中对技术的需要,甲方有意购买乙方(中方)编号为的发明专利(本编号为中国专利局批准的专利登记号)。但因甲方目前暂时还不能按要求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而且尚不清楚政府管理部门是否会批准本产品的生产,因此双方不能签订正式的合同,而只能签订本“技术转让协议书”。双方经过讨论,一致同意以下条款:一、由于甲方总经理到越南工作赶不回来,因此自乙方在协议书上先签字的六十天内,乙方不得与广东省内任何企业签订转让合同。二、甲方为开发乙方的发明专利产品,需在两个月内完成向地方银行或国外银行借贷万元人民币的相关手续。乙方同意提供帮助。三、乙方在签订本协
2、议时,同意向甲方提供发明专利书的副本和关于建立预案的调查研究报告,不收取任何抵押金或是损耗费用,报告需有汉语、越南语两种版本以便对照,由乙方负责提供)四、在协商期间,当双方意见统一后将到公证机关签订具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然后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实施。五、在技术交流完成后,甲方不负责纳税,不承担中间费用,一切由乙方负责。六、在协商期间,乙方需在征得了甲方同意的条件下方可到甲方进行考察,但甲方不承担由于考察产生的任何费用。同样,乙方也不承担甲方因到乙方进行谈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七、在协商期间,乙方有责任交纳每年的专利所有权费用。如果因为没有交纳专利所有权费用而造成技术交流失败,乙方有责任进行补偿;如
3、果因为突发事件造成长期失败,所有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八、在协商期间,甲乙双方要保证提供正确的联系地址,不管因何种原因而造成的需要实然改变地址和电话,则必须在六个小时内心尽快通知对方。九、在协商期间,甲方要竭尽全力争取到资金、货款。如果由于不能立马解决资金问题导致协议失败,则所有的损失和联系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与对方无关。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电话:电话:项目名称:受让方(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邮码:电话:转让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邮码:电话:填写说明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合同登记编号为14位,左起第1、2位为公历年代号,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5、6
4、位为地、市编码,第7、8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9-14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二、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和所订立的合同。本合同书适用于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用专利技术合同书文本签订。三、计划内项目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四、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是指各方承担技术保密义务的内容,保密的地域和保密的起止时间、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五、使用非专利技术的
5、范围,是指使用非专利技术的地域范围和具体方式。六、其他: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七、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转让(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二、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在(地点),以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三、本项目
6、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四、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甲方:乙方:五、验收标准和方法:甲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后,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技术指标,按标准,采用方式验收,由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六、经费及其支付方式:(一)成交总额:元。其中技术交易额(技术使用费):元。(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一次总付:元,时间:分期支付:元,时间:元,时间:按利润%提成,期限:按销售额%提成,期限:其他方式: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二)违反本合同第条
7、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三)八、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方。十、争议的解决方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进行调解。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一)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十二、其他(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
8、述条款未尽事宜):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代表人:年月日乙方:代表人:年月日转让方:受让方:鉴于:“”关键技术(以下称“CDMA20”或技术成果)系经过转让方长时间的开发和实际项目的应用,技术上已完全成熟并得到特种行业用户的肯定,且具有广大的市场前景:鉴于受让方在市场开拓方面的完整商务能力,为更好地将成果应用于社会和行业用户,转让方愿意将该项技术成果转让给受让方,且受让方同意接受该技术成果。现本协议双方经过详细磋商,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技术成果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第三代CDMA20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子系统及CDMA20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线性化放大器关
9、键技术(以下称“CDMA20”或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第三代CDMA20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子系统及CDMA20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线性化放大器关键技术的软件(组件)、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CDMA20”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现有CDMA20技术的后续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CDMA20”关联技术成果及其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与现有CDMA20技术有关的其他技术成果及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及在此基础上的后继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rumen8-入门吧是比较好的入门资料网站2.转让方于本协议生效日将本协议所涉技术成果独家转让与受让方。于该转让日起,受让方拥有技术成果
10、的所有权,但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权益除外。技术成果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技术成果的相关权利保护期内下列各项权利:(1)使用权,即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技术成果的权利;(2)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前项中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术成果的权利和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技术成果的权利;(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3.转让方应于本协议生效日将所转让的技术成果全部内容的详尽资料交付于受让方(1)该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2)转让方提交的上述技术资料,应使本行业内具有普通技术水平的专业人员能够理解,并能够在此基础上对软件进行
11、修改、维护和再开发。(3)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交上述技术资料后,不得继续保留载有该软件任何实质部分的任何载体。(4)该等资料应确保受让方能够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协议第1条所述的技术成果及相关权利。rumen8-入门吧,投资者入门的好帮手4.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协议技术成果转让前(1)所转让的技术成果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属于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2)转让方有权转让本协议所涉之技术成果,且技术成果未存有抵押、质押或其它担保等情形;(3)转让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并未将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许可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获得利益。(4)除在本协议签订前已购得该技术成果的合法权利人外(如有)(以转让方
12、提供给受让方的权利人名单为限),转让方并未将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许可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获得利益。(5)转让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完整、正确、清晰的并保证立马交付。5.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协议技术成果转让后(1)非经受让方书面同意,转让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术成果、授权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为他人非法使用技术成果提供任何条件。(2)转让方应保证技术成果/著作的开发者和转让方及其具有雇佣关系的人员(以下合称雇员)和转让方的关联企业不使用、不许可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不为他人非法使用技术成果提供任何条件。如前述雇员或其关联企业有前列任何行为,转让方应就上述该等行为对受让方直接承担责任。(3)转让方应就所转让
13、的技术成果和技术成果使用者的有关情况以及其他与该技术成果市场有关的商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上述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转让方雇员及/或关联企业。6.受让方的承诺和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转让金额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全额支付给转让方。7.转让方应就CDMA20的关联技术给予受让方优先选择权,在同等条件下,受让方有优先购买权。8.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元整。9.协议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全额转让费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违约方并应赔偿不足部分。转让方未按第3条的要求向受让方提供资料,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改正;至改正之日止,每逾期一日转让方应向
14、受让方支付相当于全额转让费0.2;的延期转让违约金。10.协议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除执行上述第9条之约定外,并应返还从协议对方取得的财产(1)转让方违反第4条任何一项;(2)未能履行前述第3、6条之约定;(3)发生战斗、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11.转让方应按受让方要求提供技术成果的技术培训、辅导等相关服务,直至受让方能够独立、正确地使用该技术成果。12.因技术成果转让所需缴纳的有关费用,依法由各方承担。13.本协议生效后,受让方基于本协议所涉之技术成果的后继开发、改进等技术成果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归受让方享有。14.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提供之文件/资料作为本协议之附件,构成本协议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15.未尽事宜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16.因履行本协议而致之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决。17.本协议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由协议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