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件装配来料加工合同甲方: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乙方: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加工,其条款如下:1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1)商品名称:;(2)数量:共计。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或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3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1)(大写:美元);(2)(大写:美元);(3)(大写:美元)。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某地),若有短少或破损,甲方应负责补充供应。5甲方应于成品交运前1个月,开立信用证(或电汇全部加工费)用于由乙方在或购买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费用。6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
2、型标准的加工和交运,不得延迟,凡发生无法控制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例外。7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其损耗部分由甲方免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应由乙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8若甲方误运原料及零件,或错将原料及零件超运,乙方应将超运部份退回,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遇有短缺,应由甲方补充。9甲方提供加工标准零件和原料,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的设计加工,不得变更。10技术服务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提出派遣技术人员到的要求,协助培训乙方的技术人员,并允许所派的技术人员留在乙方检验成品。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美元,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来回旅费)概由甲方负责。1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进出口手续,应由乙方予以办理。12加工后的标准乙方应运交给甲方随时指定的国外买主。13其他条件(1)标准的商标由甲方提供,若出现法律纠纷,甲方应负完全责任;(2)若必要时乙方在或购买加工标准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质必须符合标准并事先需经甲方核准;(3)为促进出口业务,乙方应储备标准样品,随时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国外买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运来的零件及原料中报销。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在签字后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