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946.3-20214)增加了补充调查日期、申请快速处理日期、复核结论、重新事故认定日期等4项采集项目(见表5);r)更改了人员及车辆处理结果信息采集(见4.6,2011年版的2.5):s)删除了伤者出院日期的采集项目(见2011年版的表5):t)增加了约定完成日期、是否延长审批、检验鉴定项目、检验鉴定机构、检验鉴定人员、血液毒品/管制药物检测结果等6项采集项目(见表6)。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出。本文件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6)归口。本文件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江海龙、陈学浩、高龙、徐晓东、吴晓东、顺征根、蔡焯、何晓亮、夏海波、王晓燕。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2011年首次发布为GA/T946.3一2011: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