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合同书委托方(甲方):服务方(乙方):签订地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地方法规、国家环境保护单行法、环境标准和地方环境标准、中国加入的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环境体系收费标准以及国家认证工作管理规章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甲方与乙方就环境体系认证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环境体系覆盖的范围申请认证的业务范围名称:体系所覆盖的地域范围:2、环境体系认证用标准gbt24001-is14001:其它(请注明):3、环境体系认证计划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4、环境体系认证程序认证分为第一
2、阶段审核(包括体系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第二阶段审核、跟踪验证(必要时)、技术委员会审定、注册授证及获证后的监督审核等几个阶段。5、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向企业提供公开文件并遵守此文件有关规定,乙方应遵守cnacr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实施认证的所有规定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在合同生效后,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公开文件。(1)申请方须知;(2)公正性声明;(3)认证机构对获证企业的要求;(4)认证证书及标志的使用说明;(5)认证注册资格的保持、暂停、恢复、撤销、和换证的规定;(6)关于投诉、申诉的处理规定。如甲方通过本中心认证,应定期填写获证企业信息通报报表,立马向本中心通报企业的
3、有关变动情况。6、认证费用及支付方式乙方按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收取认证费用如下:该项目收费为:收费内容:收费金额及支付方式:(1)申请费¥元,甲方在申请后10天内支付。(2)审核费¥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初审前30天支付。(3)审定与注册费¥元(含2张证书费)。以上费用合计元,如需加印证书,每张证书另收费元。注册获证后,证书有效期三年内每进行一次监督审核,每次监督审核费用为元,甲方在每次监督审核前某日内付清;每年金(含标志使用费)为¥元,和每年首次监督审核费一起支付。7、保密要求合同双方应对双方的技术信息和文件资料履行保守对方技术秘密的义务,在没有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泄露给第三
4、方,泄密使对方遭到损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应规定承担责任。保密责任不以本合同终止而失效。8、认证有效期自认证批准之日起,认证的有效期为三年,证书期满三个月前,可申请延期复评。在证书有效期内,甲方也可申请扩大或缩小认证范围。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同合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0、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通过诉讼解决,经双方协商,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11、合同有效期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认证证书有效期满时结束。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共同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本合同中英文部分仅为对原文翻译,作为参考使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签订的合同均以中文为准。甲方(委托方)(盖章):乙方(服务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