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工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性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第一条本协议自年2月15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期限为6个月。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木工工作,负责甲方维修的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第四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
2、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第五条乙方每日工作4小时,每小时工资6.8元。第六条甲方每月14日和某日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第七条因乙方个人工作效率低导致延长工作时间属个人行为。第八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第九条甲乙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第十条若甲方情况出现变化,则本协议自行终止。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第十二条本协议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某年某月某日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