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单的餐饮加盟经营合同协议书简单加盟合同协议书阅读参考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连锁总部:(以下简称甲方)登记注册地:营业执照注册号:代表人:职务:明确地址:合作加盟者:(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现居住地:为明确双方在连锁经营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资共同遵守。正规的加盟合同范本2.连锁经营的方式和内容2.1乙方自愿申请合作加盟甲方公司,由甲、乙方共同投资元(甲方投%,乙方投%)并由甲方授权后开办连锁店,连锁门店是专门经营甲方开发、加工的食品和配送的其他产品,内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连锁企业名称:(以下简称连锁门店)经营地址:2.2甲方向合伙门店授予连锁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
2、系。2.3管理体系包括专用的商业名称、商标、店面装修指引、培训体系、财务体系、食品、经营指导、开业指导、管理手册,核心是商标,食品和经营管理标准。2.4连锁企业的经营范围:习近平总书记系列以及公司的代理产品。3.连锁经营费用3.1甲乙双方合作经营,加盟费不收。3.2管理费:第一年内不收,第二年开始按第一年营业额等级收取,营业额元以内,按每月元上交上级公司;营业额元以上,按每月元上交上级公司。注:管理费为上级公司对合作加盟店员工培训、管理、广告宣传以及货物配送的贴补,管理费可作经营成本。3.3货款和结算:营业额为活动资金,当日营业额第二天交品牌出让方周转,第二个月的某日由品牌出让方按上月营业额%
3、的商业毛利返回。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提供开办合伙连锁门店所需的证明材料。4.2为连锁门店提供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再培训。4.3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连锁经营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手册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连锁门店不得复印和扩大使用范围。4.4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连锁门店的服务质量和手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4.5向合伙门店提供所有连锁经营资料和门店平面设计图。4.6负责企业的形象、品牌宣传,组织促销活动。4.7有权向连锁店配送本公司各种包装物品以及各种带有企业标识商标的易耗品,由
4、合伙门店结算。4.8按照合伙门店的订货单立马保质保量将食品送到乙方门店。5.合伙连锁门店的权利和义务5.1合伙门店按甲方要求(门店设在繁华商业网区和中高档住宅区,并由甲方认可),自行负责筹备经营场所,申请办理开业所需等手续,为连锁门店落实经营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经营场所,并按甲方提供的形象设计进行装修,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连锁门店的开业经营条件。5.2合伙连锁门店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甲方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5.3乙方或连锁门店发生重大变动时,必须在某日内通知甲方,连锁门店改变经营场址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5.4乙方或连锁门店应保证连锁门店按甲方的手册内容以及
5、有关规定进行连锁经营管理。5.5乙方或连锁门店不得在连锁门店之外使用连锁权,不得擅自将连锁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连锁门店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甲方的标志。正规的加盟合同范本5.6连锁门店必须按甲方提供的价格和展示方式进行销售。5.7连锁门店只准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得经营其他企业的产品。5.8连锁门店必须在甲方指定处购买营运所需的设备、器具、用具。在甲方处购买所需的包装材料、提货袋、标签以及其他附属材料。5.9按甲方的要求参加连锁会议和公关活动及各种培训。6.连锁门店的管理6.1连锁企业应严格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6.2乙方连
6、锁门店执行国家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经营,照章纳税。7.督导制度甲方根据需要对连锁门店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导。乙方要全力配合甲方督导人员工作。8.商标使用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述:“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商标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8.2甲方是注册商标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标)。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某日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连锁门店遵守连锁经营权的有关规定。8.3在经营管理中,合伙连锁门店发生服务质量等其他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8.4乙方及连锁门店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
7、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连锁门店不得在连锁门店以外销售甲方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9.保密9.1乙方及连锁门店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他资料所含内容列为,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连锁门店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给他人。9.2乙方及连锁门店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三年内,不得将他所知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告知他人或组织。10.保险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严格执行劳动法,为其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11.违约与处罚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
8、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放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除赔偿相应损失外,违约方另付元(人民币)以上违约金。11.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解除合作合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1)甲方的产品由于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差而使合伙方蒙受损失;(2)甲方没能够按指定时间将合伙连锁门店订购的产品送到指定地点,给合伙方的经营造成损失;(3)甲方违反了同一街道直径米范围内只能够设一家门店的双方协定。11.3乙方或连锁门店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或连锁门店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使用范围,或与其他商标组合使用;(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
9、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3)自行制作或使用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4)降低连锁门店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5)连锁门店不能够如期足额交纳食品订购周转金;(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管理,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7)不按规定时间向甲方交纳管理等费用;(8)私自改变食品价格和营业时间;(9)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12.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12.1乙方或连锁门店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1)乙方或连锁门店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序;(2)乙方或连锁门店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或其他执法部门强制执行
10、;(3)乙方的连锁门店遭政府拆迁;(4)合伙方协议解散。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1)乙方权益擅自转让他人;(2)乙方擅自改变连锁门店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3)乙方或连锁门店不遵守手册内容或连锁体系程序规范。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合伙连锁经营的,具有优先权,但是应该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某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重新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合作关系即自行终止。甲方的其他系列食品,乙方或连锁门店同样有优先连锁权。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或连锁门店应在某日注销连锁
11、门店的登记。13.2乙方或连锁门店应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某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其他资料。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或连锁门店应立即停止连锁门店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14.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是不限于天灾、战斗、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够控制或所能够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条款的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15.争议的解决在合同执行过程
12、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6.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17.附则17.1乙方承诺连锁门店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连锁门店权利义务的规定。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一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7.4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代表人(签):代表人(签):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经营饭店,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第一条加盟经营项目分部许可加盟店实
13、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第二条特许经营关系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
14、人。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第三条加盟合同的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第四条餐饮加盟合同的特许范围第五条餐饮加盟的条件与要求1、餐饮加盟者必须具备的条件:2、加盟店应注册为,并以其名履行本合同;3、营业场所的要求:第六条餐饮加盟的培训职责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训及承担以下的义务第七条利益分配及送货第八条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